关于评选三峡大学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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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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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三峡大学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鼓励广大毕业生积极投身祖国建设事业,促进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学校决定评选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细则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1届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比条件、办法 按照《三峡大学本科学生优秀毕业生评比办法(修订)》(三峡大学〔2020〕10号)文件之规定执行。 三、评比比例、时间、流程及奖励 1.评比比例:2021届毕业生人数的20% 2.评比时间:4月20日—5月10日 3.网上申报流程: 各学院组织拟参评“优秀毕业生”进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申请项目“优秀毕业生”进行网上申报,辅导员审核——学工办主任复审——学生处审批——校评优领导小组审定——学校公示、发文表彰。 4.奖励办法: 按照《三峡大学本科学生优秀毕业生评比办法(修订)》(三峡大学〔2020〕10号)文件之规定执行。
四、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比推荐工作,评比结果须张榜公示。评选过程中,如因学院通知、审核、公示等工作不到位引发漏报、错报等问题,由学院负责。 2.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它原因受到学校或学院通报批评、党团和行政处分或未能获得学位者,一律撤销优秀毕业生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3.各学院要结合当前形势,以评选优秀毕业生工作为契机,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毕业生综合素质。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4月20日
附件:三峡大学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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