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三峡大学“求索奖学金”推荐及奖励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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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8 作者:<td style="font-size: 12px;color: #5b554e;text-align:left;" >fl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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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三峡大学“求索奖学金”推荐 及奖励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三峡大学“求索奖学金”推荐及奖励办法》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三峡大学“求索奖学金”推荐及奖励办法
三峡大学 2014年6月26日
附件: 三峡大学“求索奖学金”推荐及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学生秉承“求索”校训,勤奋上进、追求卓越,促进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 奖励对象 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 推荐资格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任何不良记录。 3.在校期间学业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异。 4.在本专业领域内连续3年(或4年)综合素质测评和专业成绩排名第一,且获得校级特等或一等奖学金。 三、 奖励名额及标准 每个专业奖励1人,奖励金额10000元/人。 四、 推荐办法及程序 1.学院按照毕业年级中所设专业数,严格对照推荐资格条件,提出初步推荐名单。每个专业据实推荐1名连续3年或4年综合素质测评和专业成绩排名第一,且获得校级特等或一等奖学金的学生。若本专业无符合条件的学生则不予推荐。 2.学院将初步推荐名单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3.学生处对学院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报学校学生评优领导小组审定。 4.学校将获奖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予以表彰。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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