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三峡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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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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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三峡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准备工作(高校通知)”(见附件1)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院必须做好所有生源地贷款学生的QQ群建立工作,所有贷款学生都需要加入QQ群。 二、学院做好湖北省续贷、新贷学生的申贷流程告知工作(其他省份学生生源地贷款办理流程详见所在省、县级资助中心相关通知): (一)在校生续贷(以前年度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1、续贷远程办理 (1)远程办理需满足:以前年度办理贷款电子合同;借款学生本人办理;借款学生关键信息不得变更;自备安装支付宝APP的手机。 (2)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点击“申请贷款”,提交本人续贷声明。 (3)身份认证:选择“线上签订合同”。学生需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书》。确认系统生成合同信息后,用支付宝手机APP扫描系统弹出的身份证二维码,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 (4)完成申请:身份认证成功后,回到在线服务系统,点击“我已完成身份认证,点击查询”,完成在线申请办理,等待县资助中心审核。 借款学生远程提交续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等待县级资助中心进行审查确认,接收回执验证短信(如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至返校前仍然未收到受理证明信息,可以联系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学生到高校报到时,借款学生可以持合同回执验证短信,或者纸质受理证明(自行登录在线服务系统下载打印)进行回执确认。 2、续贷现场办理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点击“申请贷款”,完善贷款资料,提交本人续贷声明。 (2)材料准备: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无需加盖公章)和办理人身份证原件1份。 (3)现场办理: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前往贷款办理现场。经审核同意后由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指导到场一方(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写板签订电子合同并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姓名,需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打印借款合同副本和《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 3、办理时间:今年初步预计在7月中旬到8月下旬(双休日除外),具体时间见各级学生资助网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告为准。 专升本、本科毕业后考取研究生再申请贷款的,因就学信息发生变化,需先在系统中提出就学信息变更与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并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后,再申请办理续贷手续。 (二)在校生新贷(以前年度未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从系统导出并打印,同时在系统内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并签字(不需要认定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和加盖公章)。 2、材料准备:学生证原件(学生证如遗失,由学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原件代替);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如需要其他材料,会在贷款办理前提前告知,见统一通知规定。 3、现场办理: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携有关材料共同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4、办理时间:今年初步预计会在7月下旬开始到9月初(双休除外),具体时间见各级学生资助网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告为准。 另外:请首次申请贷款学生提前熟悉有关贷款知识,贷款现场有可能对贷款知识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一般在办理现场可以查看)。 重点提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针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学生,不与其他资助措施挂钩,是否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影响奖助学金等申请。高校在录入回执阶段,会对申请贷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发现家庭经济情况好的学生进行骗贷的,要取消贷款申请,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有关政策查询网页:“湖北学生资助网”或学校、县级资助中心网页; 国家开发银行全国统一咨询热线:95593 (系统操作流程待贷款启动后会在网上公布) (三)贷款的审批 所有借款学生(包括新贷和续贷学生)在现场办理贷款时所签电子合同为预签贷款合同。预签合同未经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最终审批同意,不能获得贷款。 (四)贷款的额度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覆盖地区 截止目前,由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市、区有: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青岛市、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吉林省、西藏藏族自治区,河南省(试点)。另外,河北省、福建省由农村信用社承办,北京市由北京银行经办,其他省份是否开通,学生可以联系当地县教育局咨询。 四、请学院做好学生(包括新生)在校园网“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上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信息登记等工作: (一)9月15日前,所有签订生源地贷款合同的在校学生,都必须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210.42.35.33/xg/)/常用服务/生源地贷款”中,点击“贷款申请”,新增2021-2022学年生源地贷款信息,并录入校验码;新生在完成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和家庭联系信息的填报后,参照以上步骤,新增贷款信息,并录入校验码。 (二)9月20日前,学生持贷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学院办理回执登记:将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学生留存部分自己妥善保存)交给学院辅导员,学院确定学生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210.42.35.33/xg/)登记生源地贷款信息后,在“三峡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开具备案表”(见附件2,简称“备案表”)中录入(研究生和新生的)校验码等学生相关信息。 (三)9月20日前,学院将录入(研究生和新生的)校验码“备案表”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根据学院上报的“备案表”校验码、困难类别、欠费金额等信息,录入电子回执。
附件:1、关于做好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知 2、三峡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开具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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