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三峡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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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1 作者:<td style="font-size: 12px;color: #5b554e;text-align:left;" >ds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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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三峡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9年)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准备工作”(见附件1)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学院必须做好所有生源地贷款学生的QQ群建立工作,所有贷款学生都需要加入QQ群。
2、学院必须做好在校生首次申请生源地贷款、外省申请生源地贷款的 “三峡大学(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简称“困难证明”,见附件2-1)发放工作:
(1)各学院于6月25日(星期二)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111#)领取“困难证明”,并盖学院章。
(2)原则上,“困难证明”只能针对在校的外省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和首次申请贷款的困难学生(即2018-2019学年度困难学生)发放。
(3)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校及自考类等非普通全日制学生,不能发放。
(4)外省学生生源地贷款办理流程详见所在省、县级资助中心相关通知。
3、学院做好续贷学生的告知工作:
(1)学生提交续贷申请。在6月30日前,有续贷需要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及对贷款的认识和意愿等,确保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提交续贷申请。
(2)学校审批。学校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对学生提交的续贷声明进行审批,续贷声明的审批情况将直接与贷款发放挂钩。
4、申请生源地贷款的所有学生,必须学习并牢记“(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点知识问答”(见附件2-2)、支付宝还款操作说明电脑版(见附件3-1)和手机版(见附件3-2);同时,要求续贷学生上一年度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的次数不少于2次(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未按规定登录,县级资助中心有权拒绝贷款)。地方教育局资助中心审批贷款时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才有贷款资格。
5、湖北省内在校学生,根据“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程序及材料准备”(见附件4)办理贷款手续:
(1)续借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导出并打印《申请表》后,在7月下旬和8月上中旬(双休除外,具体时间见各级学生资助网、报纸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场所公告),由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一份(无需加盖公章)到当地资助中心现场签合同。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专升本、本科毕业后考取研究生再申请贷款的,因就学信息发生变化,需先在系统中提出就学信息变更与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并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后,再申请办理续贷手续。
(2)新办贷款学生(以前未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申请,从系统内导出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同时在系统内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并签字(不需要认定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和加盖公章),在8月中下旬到9月初(双休除外,具体时间见各级学生资助网、报纸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场所公告),凭学生证原件(学生证如遗失,由学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原件代替);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共同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如需要其他材料,会在贷款办理前提前告知,见省、县级资助中心统一通知规定。)
首次申请贷款学生提前熟悉有关贷款知识,贷款现场有可能对贷款知识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一般在办理现场可以查看)。
关于生源地贷款的申请和还款和宣传资料,国家开发银行有相关的宣传折页,详见网址如下(三峡大学/组织机构/职能部门/学生处/奖助贷勤/三峡大学奖助体系介绍/国家开发银行2019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还款及宣传折页):
http://sxdxxsc.ctgu.edu.cn/info/10497/88967.htm
6、截止目前,由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市、区有: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青岛市、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吉林省、西藏藏族自治区,河南省(试点)。另外,河北省、福建省由农村信用社承办,北京市由北京银行经办,其他省份是否开通,暑假时学生可以到当地教育局咨询。
7、请学院做好学生(包括新生)在校园网“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上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信息登记等工作:
(1)9月10日前,所有签订生源地贷款合同的学生,都必须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210.42.35.33/xg/)/常用服务/生源地贷款”中,点击“贷款申请”,新增2019-2020学年生源地贷款信息,并录入校验码;新生在完成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和家庭联系信息的填报后,参照以上步骤,新增贷款信息,并录入校验码。
(2)9月14日前,学生持贷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学院办理回执登记:将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学生留存部分自己妥善保存)交给学院辅导员,学院确定学生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210.42.35.33/xg/)登记生源地贷款信息后,在“三峡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开具备案表”(见附件5,简称“备案表”)中录入校验码等学生相关信息。
(3)9月15日前,学院将录入校验码的“备案表”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根据学院上报的“备案表”校验码、困难类别、欠费金额等信息,录入电子回执。
附件:1、(2019年)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准备工作
2、三峡大学(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证明(2-1)、(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点知识问答(2-2)
3-1、支付宝还款操作说明(电脑版)
3-2、支付宝还款操作说明(手机版)
4、(2019年)在校生申请贷款程序及材料准备
5、三峡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开具备案表
6、全国资助中心致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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