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三峡大学“求索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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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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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三峡大学“求索助学金”评审工作 的通知
各学院: 学校将开展2020—2021学年三峡大学求索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0—2021学年认定的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突发变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且在2020-2021学年未获得国家奖助学金资助。其中中央下发6类人员若无明显不符合助学金评审条件的情形,原则上必须给予资助。 二、求索助学金额度:2000元/人 三、评选要求 1、各学院参照《三峡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三峡大学〔2020〕13号))文件精神进行评审,各学院在评选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审条件,规范评审程序。 2、学院将初评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要公示学校学生资助教育管理科投诉方式,公示后要保存公示有关资料。如采取张贴公示的,要拍摄公示情况的相片留存,如在网站公示的,要截取网站图片留存。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学校,学校对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3、学院实事求是的进行求索助学金评审,不得出现为完成评审任务而将助学金指标评给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的情况。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各学院组织获助学生在学生填写纸质申请表,并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首页进行三峡大学求索助学金申报,辅导员和院系资助专干逐级审批,完成审批后报学校学生资助教育管理科审批。学院最终在学校奖助学金/名单管理栏目按模板导出《2020-2021学年三峡大学求索助学金名单汇总表》。 2、《2020-2021学年三峡大学求索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由各学院经办人和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章印后交学生资助教育管理科,电子文本发送至学生资助教育管理科邮箱zzzx@ctgu.edu.cn 3、本次评审工作结束后,请各学院上交评审工作总结材料。包括学生申请表、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评审过程发现的问题、有关建议。(纸质材料、电子文档) 请各学院在12月4日(星期五)下午17:30以前将上述材料交学生资助教育管理科。 五、咨询及投诉方式 1、学生资助教育管理科电子邮箱:zzzx@ctgu.edu.cn 2、学生资助教育管理科电话:6392655
附件: 1、2020—2021学年三峡大学求索助学金各学院指标分配表 2、2020-2021学年三峡大学求索助学金名单汇总表 3、2020-2021学年三峡大学求索助学金申请表 4、中央下发6类人员名单(新增)——通过资助工作群发放
三峡大学学生处 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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