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关于做好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
||||||||||||||||||||||||||||||
2021-10-05 作者: 点击数: | ||||||||||||||||||||||||||||||
|
||||||||||||||||||||||||||||||
三峡大学关于做好全日制研究生 国家助学金申请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和《三峡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19〕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档案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在籍在校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纪律处分。 3.已按规定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学习刻苦、勤奋,学习态度端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 三、助学金标准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13000元/生·年,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6000元/生·年。 四、评选时间和流程 1.时间安排:9月15日至9月30日 2.评选流程: (1)新生:学生申请(附件1)——学院审核——名单公示(学院网站公示3至5个工作日,网页截图学院留存备查)——报学生处学生事务管理科(行政楼115室)——校评定领导小组审定——学校公示。 (2)老生:学院对受助学生信息复核——报学生处学生事务管理科(行政楼115室)。 学院于9月30日向学生处学生事务管理科提交《三峡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 提交的纸质材料需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一份表多页的请加盖骑缝章),电子版表格按“**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汇总表”方式命名一并上传至邮箱ctgustujg@126.com。 五、注意事项 1.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2.各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若在审查过程中出现作假、违规等情况,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 3.各学院对受助学生须建档立卡,一生一档,跟踪管理。逾期未上报的学院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三峡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三峡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汇总表》
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9月15日
|
||||||||||||||||||||||||||||||
【关闭窗口】 |
三峡大学信息公开网版权所有
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电话:0717-6392620 传真:0717-6395410
邮箱:xbc@ctgu.edu.cn
地址:三峡大学行政楼514室
信访值班室电话:0717-6390002
部门:监察处
地址:三峡大学行政楼421室
信访值班室电话:0717-639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