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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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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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湖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教发〔2023〕5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档案转入学校、基本学制年限内、在籍全日制且全脱产的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参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三峡大学〔2023〕10号)相关规定。 三、评选指标 我校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博士研究生7名,硕士研究生85名。(具体指标见附件2) 四、评选程序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采取学生个人自主申报、各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发放领导小组审定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初评推荐 1.参评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平台提交申请,并提交《湖北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材料(见附件1)。 2.各培养单位在开展评审工作前需将实施细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研工部。 3.各培养单位研究生评审委员采取公开答辩、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初评。 (二)单位公示 1.各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模板在系统可直接导出)。 2.各单位严格按照样表公示,不得改变公示样表的相关信息。不得公示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公示到期后要及时撤下相关信息。 3.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平台将公示后的评审结果予以提交。 (三)提交材料 1.《湖北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2.《博士(硕士)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 3.《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附件4) 4.《实施细则》 以上纸质材料均需领导签字、盖章;系统审核和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0月23日。 (四)学校审定 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单位提交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查后,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发放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将评审结果报送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放奖金和荣誉证书。 五、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评审要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要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进行公示。如在学校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该生获奖资格,扣减所在学院下一年度国家奖学金名额。 2.在开展奖学金评审工作前,各培养单位要将国家、省和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办法宣传到所有研究生和每一个参加评审的教师,让学生和教师都清楚评审条件、评审程序、投诉办法,公示期间要保持咨询、投诉渠道畅通。 联系人:王老师 6392663 附件: 1.湖北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表 3.博士(硕士)获奖学生汇总表 4.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 5.推荐名单信息表(公示模板)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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