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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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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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1]47号)和《2022年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方案》(见附件1)等相关规定,为做好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2019级、2020级、2021、2022级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 2020级、2021、2022级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评定条件 参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1]47号)和《2022年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方案》相关规定。 三、评定比例 按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1]47号)规定的比例进行。 四、评定程序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按照“学生申请、导师推荐、培养单位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评定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导师意见。评定程序为: 1.研究生工作部进行名额分配。 2.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推荐。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评审、公示和推荐,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审核。 5.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发放领导小组审定。 7.发放获奖证书和奖学金。 五、时间要求 1.10月20日之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组织评审,初评结果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2.10月21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初评结果按照附件2汇总后将电子扫描版(需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研究生工作部办公室(行政楼114室)。 3.10月21日—10月27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初评结果,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10月28日,研究生工作部将审核结果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发放领导小组审定。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统筹指导,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评审工作。评审要始终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要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进行公示。不得在小范围内“暗箱操作”,不得由个别人指定学生。 2.加大政策宣传。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宣传指导,对研究生讲清目的、意义,提高研究生对评优工作的认识。 在开展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前,要将国家、省和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办法宣传到所有研究生和每一个参加评审的老师,让学生和老师都清楚评审条件、评审程序、投诉办法,公示期间要保持咨询、投诉渠道畅通。 3.严格评审程序。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有关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各单位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各学院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开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 在评审过程中,学院有违反学业奖学金评审等有关规定,出现学生举报投诉等情况的,视情形扣减下一年等级指标。 4.请各单位在公示获奖学生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办理,不得公示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公示到期后要及时撤下相关信息。 联系人:王凌 6392663 电子邮箱:xgc@ctgu.edu.cn
附件:1.三峡大学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方案 2.2022年XX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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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三峡大学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方案.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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