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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3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jwc/2022-00016  发布机构  教务处  公开日期  2022-11-23
 文  号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

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学校在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中规定了实践教学学分占教学总学分的比例: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少于课程教学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科和医学类专业不少于课程教学总学分(学时)的25%。鼓励实践性强的专业在此基础上增加实践(实验)教学比例。工科、医学类、师范教育专业实践(实验)教学环节设置比例还应满足相应的专业认证要求(如师范教育专业的教育实践不少于18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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