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的公告
|
||||||||||||||||||||||||||||||||||||||||||||||||||||||||||||||||
2018-03-05 作者:flj 点击数: | ||||||||||||||||||||||||||||||||||||||||||||||||||||||||||||||||
|
||||||||||||||||||||||||||||||||||||||||||||||||||||||||||||||||
三峡大学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的公告
目录
第一部分 三峡大学概况
一、学校基本情况
二、部门职责
三、内部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三峡大学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第三部分 三峡大学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预算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峡大学概况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三峡大学是国家水利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全国就业50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高校和国家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建设单位。学校具有本科生自主招生资格、优秀本科生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资格、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招收来华留学生和中国政府奖学金生(CSC)资格、免试招收香港地区学生资格,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现有30个学院,72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文、医、经、管、法、教育、艺术九大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特色本科专业5个。现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8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8个类别17个领域的硕士专业学位点及11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学校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20余个国家(地区)招生,在全国全面进入一本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22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4100余人,来华留学生1300余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039人,其中教授378人,副教授102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751人;离退休人员1247人,其中离休人员27人,退休人员1220人。学校有博士生导师84人,硕士生导师905人;获批湖北省“百人计划”5人,获批“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50个,获批“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及楚天学子人选90余人;有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专家20余人。
学校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遵循高等教育基本规律,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科学研究为支撑、以“双服务”(为水利电力行业服务,为地方经济及社会发展服务)为使命,全面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的职能,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稳步提升。当前,全校上下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内涵建设与发展,大力实施“特色发展、改革创新、开放办学、文化引领”四大战略,努力实现“水利电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的办学目标。
二、部门职责
我校以湖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3号)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我校实行中国共产党三峡大学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根据《三峡大学章程》规定,我校职责如下:
1.学校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遵循高等教育基本规律,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科学研究为支撑、以服务水利电力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理念,全面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职能。
2.学校依法及国家相关政策,具有以下职责:
⑴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及文化传承创新活动,管理学校内部事务。
⑵制定学校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⑶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制定招生方案,调节系科招生比例;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理、处分,给学生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或学习证明。
⑷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社会组织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成果应用推广等方面开展合作。
⑸与境内外高校、科研及文化机构开展合作交流。
⑹确定教学、科研、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
⑺聘任、管理和使用教师及其他职工,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对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理、处分。
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订内部收入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
⑼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和经费,兴办科技产业,转让专利和其它科学技术成果;依法收取学费及有关费用;接受捐赠,对接受的捐赠财产和资金依法管理和使用。
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职责。
三、内部机构设置
适应我校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增强服务水利电力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凝练学科方向,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和办学实力,以需求导向、学科基础、优化整合为基本原则,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我校机构设置主要分为28个党政部门、29个二级学院(含8个临床医学院)及4个其他部门。
(一)党政部门
(二)学院设置(含临床医学院)
(三)其他部门
第二部分 三峡大学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三峡大学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预算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2018年,我校财务收入预算总额98100万元,含本年收入预算81550万元,较2017年增加134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增加2969万元、事业收入减少650万元、其他收入减少974万元;上年结余(转)16550万元,较2017年增加2385万元,主要是上年财政拨款结余(转)增加4098.15万元、其他结余(转)减少1713.15万元。
2018年,我校财务支出预算总额98100万元,含本年支出预算94969.69万元,较2017年增加4414.69万元,主要是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4507.92万元;结转下年3130.31万元,较2017年减少684.69万元,主要是纵向科研经费结转减少。
2018年我校财务收支预算平衡,收支预算总额均较2017年增加373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我校收入预算中,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273.69万元,较2017年增加7067.15万元。主要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854万元,含经费拨款(补助)20803万元,较2017年减少32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37950万元,较2017年增加2750万元,主要是纳入当年预算的上年结转非税拨款增加;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500万元,较2017年增加500万元,为2018年新增拨款项目;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3601万元,较2017年增加47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13419.69万元,较2017年增加4098.15万元,主要是2017年底下达的高等教育综合奖补资金510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我校支出预算中,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273.69万元,较2017年增加7067.15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72854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安排支出13419.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支出61690万元,较2017年增加329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项目支出24583.69万元,较2017年增加3768.15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财政拨款专项的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0812万元,较2017年增加4862万元,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因调资增加了支出,一方面是将“住房公积金”科目由“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调入“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80万元,较2017年减少3308万元,主要原因是将“住房公积金”科目由“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调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7864.69万元,较2017年增加2105.77万元,2018年学校按省财政厅要求进一步压缩了行政一般性支出,实际全口径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523万元,但2018年学校用拨款资金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有所增加,其他资金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有所减少;其他资本性支出33.31万元,较2017年减少360.77万元,主要是按省财政厅要求进一步压缩了行政一般性支出。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学生资助工作专项6495万元,较2017年增加454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资金的增加;“双一流”建设专项2303万元,较2017年减少2550万元,主要是2018年我校没有协同创新专项拨款,致“双一流”拨款总额减少;不可预见项目536万元,较2017年减少64万元;基本建设项目900万元、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助资金400万元、省属高校代理记账财政补助资金30万元及水利水电与环境工程教学实验中心楼项目(省级)500万元,均为2018年新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支出上年财政拨款结余(转)13419.69万元,较2017年增加4098.15万元,主要是2017年底省财政下达了高等教育综合奖补资金专项。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我校一般公共预算的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预算7898万元,较上年增加1745万元,2018年学校按省财政厅要求进一步压缩了行政一般性支出,实际全口径安排较上年减少523万元,但2018年学校用拨款资金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有所增加,其他资金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有所减少。主要包括:办公、印刷、水电、邮电费预算共1300万元,差旅费预算1000万元,专用材料费预算800万元,物业管理费预算50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共180万元,劳务费预算653.69万元,维修(护)费预算511.6万元,会议费预算50万元,培训费预算150万元,委托业务费250万元,学生活动及教学实习实践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469.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预算4.5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28.77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我校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财政的相关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我校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84万元,主要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57万元,较2017年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82万元,较2017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较2017年无增减变化。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学校严格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省级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69号)文件精神编制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018年我校将设备、服务(仅含数据库使用费、网络租赁费)、维修、基建等单项采购超过50万元的以及列入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目录的同品种设备,年采购总额达到50万元及以上,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2018年学校政府采购预算10100.85万元,含新增资产配置预算5980.85万元,互联网出口及图书馆数据库租用费400万元,网络租赁费150万元,维修(护)费770万元, 基建项目280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高等学校从同级财政获得的经费拨款(补助)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含国有资产收益)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高等学校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基本支出:高等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高等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
附件下载: | ||
![]() |
||
【关闭窗口】 |
三峡大学信息公开网版权所有
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电话:0717-6392620 传真:0717-6395410
邮箱:xbc@ctgu.edu.cn
地址:三峡大学行政楼514室
信访值班室电话:0717-6390002
部门:监察处
地址:三峡大学行政楼421室
信访值班室电话:0717-639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