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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7   作者:<td style="font-size: 12px;color: #5b554e;text-align:left;" >zyz 点击数:  
 索 引 号  yjsy-30/2020-1027006  发布机构  研究生院  公开日期  2020-10-27
 文  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20-10-27

三峡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及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9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博士考试招生工作安排,坚持“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原则,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式和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博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考试及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博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考试组、资格审核组、巡视组、网络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等工作组。

2.学校成立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密切关注复试期间的网上舆情,并妥善应对和处置。

3.各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负责本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资格审核组、复试专家小组、技术保障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等。

二、考试方式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采取网络远程方式,使用钉钉和腾讯会议平台完成考核。

英语科目由研究生院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闭卷考试,计为初试成绩。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由学院自定考核方式,可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自定,不计入初试总成绩,学院可自行确定是否划取专业课资格分数线;也可纳入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察范围,要求考生提交相关补充材料等。

三、考试安排

1.初试时间:2020年6月13日上午9:30-11:00。

2.复试时间:2020年6月16日-22日,具体时间查看招生学院安排。

初试和复试均在双机位视频监控模式下进行。笔试科目每个考场人数一般应控制在20人以下。

四、复试要求

1.符合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方可获得复试资格,考生可登陆相关学院官网查询复试资格。具备复试资格但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认真阅读本方案、学院制定的《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简称细则)和《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复试手册》(简称复试手册)等材料,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和知情承诺书。

3.考生应提前配备远程复试设备,采用双机位视频模式满足远程视频复试和复试现场监控要求,确保复试场所网络畅通、复试环境安静无干扰、光线明亮。

4.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学院考试安排和考场规则,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严禁违纪舞弊。

五、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满分为200分。复试内容应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基础能力考核和专业综合能力考察。思想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不做量化考核,只评价合格或不合格;专业基础能力考核主要是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专业综合能力考察主要包括英语口语和听力水平、专业能力、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复试程序和各项复试内容成绩所占比例由各学院制定,以书面或网上等形式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各学科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复试,采用面试、笔试、上机、实验、模拟课题申报等多种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判,加强对考生专业综合能力考察的考核。可要求考生向复试小组报告有关情况,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科研成果,对拟从事的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对每位考生的专业综合能力考察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复试时,可要求考生进一步提供或补充能说明其研究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六、复试相关安排

1.缴纳复试费:复试费100元/人。复试前考生登录http://210.42.38.26/netbank/index.htm 缴费。只支持农行储蓄卡支付,需自行保留缴费成功的截图作为凭证。未缴费者不予复试,缴费后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

2.资格审核:请所有报名考生准备好以下材料扫描件,于复试前提交到招生学院指定电子邮箱,用于复试资格审核。

(1)准考证(6月10日-22日在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里下载打印);

(2)身份证原件;

(3)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或最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毕业生);

(4)网上复试费缴费成功的截图;

(5)《诚信承诺书》和《知情承诺书》;

(6)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

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时,应出示身份证、准考证。

3.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之内,可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通过邮寄或发送清晰电子文档的方式将体检报告于6月30日前提交给录取学院。

七、录取原则

1.录取办法: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根据学院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各学院应对本单位的复试和拟录取结果负责。

2.录取类别: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报考定向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方可拟录取。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者;

(3)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

(4)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等其他规定者。

八、政治审查

由学院负责对拟录取考生进行政治审查。要重点加强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经政审合格者,方可录取;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九、收费标准

博士生标准学制为四年,培养费标准为1万元/年。如需延长学习年限,按学校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十、公示与录取

1.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3天。

2.所有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公示10个工作日。

3.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方为正式录取。

十一、考生咨询和申诉

1.各学院公布咨询和申诉电话,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三日内可接受考生相关申诉。考生向学院复试督查小组递交书面申请,督查小组全面受理,并将处置结果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对处置结果仍有异议的,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核。

2.学校举报投诉电话:0717-6393256(研究生院),0717-6393833(纪委);举报邮箱:jwjcc@ctgu.edu.cn

 

 

三峡大学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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