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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6   作者:<td style="font-size: 12px;color: #5b554e;text-align:left;" >zyz 点击数:  
 索 引 号  yjsy-30/2019-1026004  发布机构  研究生院  公开日期  2019-10-26
 文  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19-10-26

三峡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博士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邹坤

成员:张国栋  谭新玉  邹榜贵  吴淑娴  武建斌  董方敏  王虹敏

学校博士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组:

(1)督查组:负责对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严肃招生工作纪律,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受理有关申诉,及时调查并给予回复。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组长:武建斌

成员:冯世斌      方红萍

(2)资格审核组:负责对拟录取考生学籍学历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复核。

组长:吴淑娴

成员:叶  张啸尘

(3)巡视组:负责对各学院复试现场进行巡视。

组长:邹坤

成员:研究生院全体人员

2.各招生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核组、复试专家小组及督查组。

(1)资格审核组

各学院应成立资格审核小组,负责考生资格的审核和认定,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专家小组

学院复试专家小组按招生学科组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担任。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派专人任秘书,不算入复试专家成员)。

(3)督查组:学院成立督察组,负责对本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投诉和申诉,及时调查并给予回复。

二、复试要求

1.符合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考生,且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具体如下:按照英语成绩不低于40分,“进入复试的考生”与“本专业招生计划”之比不超过2:1的比例划取复试资格线。有缺考、舞弊记录的考生不能获得复试资格。考生可登陆相关学院官网查询复试资格。

2.单科成绩及总分均过线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各学院须制定本单位《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主要包括:复试安排、复试内容、组织形式、复试名单及成绩核算办法等。各学院制定的《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须与《三峡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保持一致,并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复试前上网公告。

4.各学院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5.复试需在有视频监控的教室进行,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和监督(学院自备录音笔),且复试过程可录制存盘1年。

三、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2019年5月12日以前。(各招生学院具体复试时间详见学院公布的复试细则)。

2.报到缴费:复试费100元/人。4月30日-5月6日考生登录http://210.42.38.26/netbank/index.htm 缴费。只支持农行储蓄卡支付,需自行保留缴费成功的截图图片作为凭证。未缴费者不予复试,缴费后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

3.资格审核

复试报到时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考生参加复试时,应出示网上缴费成功的截图,身份证、准考证、最后学历学位证件原件(应届生应出示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并逐一进行网上核验,国内学籍学历通过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核实,国外学历通过留学生服务中心网http://renzheng-search.cscse.edu.cn/核实。

4.体检时间:5月5日-5月9日早空腹于校医院体检,体检费84元/人(只支持现金缴费,不受理微信或支付宝缴费,体检时需携带一寸登记照一张)。

四、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满分为100分,复试程序和各项复试内容成绩所占比例由各学院制定,应公开、公平、透明,以书面和网上等形式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并在复试中严格执行。复试应认真做好记录,给出评语、评出成绩,并公布结果。

各学科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复试,采用面试、笔试、上机、实验、模拟课题申报等多种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判,加强对考生的科研能力与综合素质(含英语口语和听力水平)的考核。可要求考生向复试小组报告有关情况,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科研成果,对拟从事的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对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跨一级学科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科课程(笔试)。

复试时,可要求考生进一步提供或补充能说明其研究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各学院应在分学科综合评定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本科和硕士生阶段的学习成绩、科研和工作实绩、毕业论文和专家推荐信等有关材料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五、录取原则

1.录取办法: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根据2019年招生简章上的学院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名单。各学院应对本学院的复试和拟录取结果负责。

2.录取类别: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报考定向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方可拟录取。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3)跨一级学科考生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及格(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下同)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政治审查

由学院负责对拟录取考生进行政治审查。要重点加强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经政审合格者,方可录取;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录取。请在5月30日前将审查结果报研究生院。

七、收费标准

博士生标准学制为四年,培养费标准为1万元/年。如需延长学习年限,按学校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八、公示与录取

1.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复试、录取总成绩,公示时间为3天。相关学院于5月13日15:00前将拟录取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和排序等)报研究生院。

2.所有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公示10个工作日。

3.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录取检查通过的考生上报教育部审核批准。

 

 

三峡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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