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三峡大学对外宣传报道奖励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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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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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三峡大学对外宣传报道 奖励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三峡大学对外宣传报道奖励办法(修订稿)》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三峡大学对外宣传报道奖励办法(修订稿)
中共三峡大学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三峡大学对外宣传报道奖励办法(修订稿)
为鼓励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学校对外宣传工作,加大对外宣传报道力度,为学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扩大学校社会美誉度、知名度与影响力,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凡由学校师生创作(撰写、拍摄),在国内外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及其他宣传媒体上公开发表,反映学校各方面成绩的新闻及其它作品,均可获得对外宣传报道奖励。 二、奖励方式及标准: 1.奖励方式:对外宣传报道奖励分两种。一是作品发表后给付奖金,二是年终进行对外宣传报道总评,按等级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奖励标准: (1)在地(市)级新闻媒体上发表的新闻作品,报纸头版头条奖励100元,头版非头条奖励50元,其他版500字以上奖励30元,500字以下奖励20元。理论版以学校名义发表的奖励100元。网络新闻500字以上奖励20元,500字以下奖励10元。图片刊发在报纸上每幅奖励20元,网络上奖励5元。 (2)在省(部)级和全国性行业新闻媒体发表的新闻作品,报纸头版头条奖励500元,头版非头条奖励200元,其他版500字以上奖励150元,500字以下奖励100元。理论版以学校名义发表的奖励300元。网络新闻500字以上奖励50元,500字以下奖励20元。图片刊发在报纸上每幅奖励50元,网络上奖励10元。 (3)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一级的新闻媒体上发表的新闻作品,头版头条奖励2000元,头版非头条奖励1000元,其他版500字以上奖励300元,500字以下奖励200元。理论版以学校名义发表的奖励500元。网络新闻500字以上奖励100元,500字以下奖励50元。图片刊发在报纸上每幅奖励100元,网络上奖励20元。 (4)被多家媒体转载的新闻稿按就高原则确定奖励标准,不重复奖励。新华社通稿一次性奖励3000元。 (5)给学校带来重大经济效益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报道给予特别奖,奖励标准另行确定。 3.年终总评,按所发表的新闻作品的级别和社会影响,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三、对外宣传报道要求 凡对外进行宣传报道的新闻作品,均需严格审阅。重大题材由学校领导把关;内容涉及全校性工作的由党委宣传部把关;其他稿件由所涉及单位和主管领导审阅。如发现报道失实,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对外发表的作品采用后,由作者向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并将副本(复印件)交党委宣传部登记,经党委宣传部审定后,按上述标准兑现奖金。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三峡大学对外宣传报道奖励办法》(三峡大学党宣[2000]2号)同时废止。 六、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主题词:外宣报道 奖励办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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