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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9   作者:<td style="font-size: 12px;color: #5b554e;text-align:left;" >ldc 点击数:  
 索 引 号  bwc-30/2019-1029001  发布机构  保卫处  公开日期  2019-10-29
 文  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19-10-29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充电管理的通告

 

学校各单位、全体师生、住户: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规范管理电动车充电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私接电线和私接电源为电动车充电,禁止从办公室、宿舍楼内接电源到楼外为电动车充电。

二、严禁在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区域为电动车充电。

三、严禁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严禁在建筑内的公共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四、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更改线路,插座和开关,严禁一座多充;电动车车主必须对充电器、插座和充电过程安全管理。

五、各单位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物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电动车集中充电区域的巡逻,预防火灾发生。

广大师生员工请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特此通告

    

20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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