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三峡大学消防安全员工作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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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08 作者:<td style="font-size: 12px;color: #5b554e;text-align:left;" >ldc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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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三峡大学消防安全员工作职责》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三峡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三峡大学消防安全员职责》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三日
三峡大学消防安全员职责
(一)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四)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七)组织管理本单位志愿消防队。 (八)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校保卫处备案。 (九)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十)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主题词:消防安全 工作职责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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