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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2   作者:<td style="font-size: 12px;color: #5b554e;text-align:left;" >ldc 点击数:  
 索 引 号  bwc-30/2020-1022003  发布机构  保卫处  公开日期  2020-10-22
 文  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20-10-22

开学校园管理与安全稳定保障工作(疫情应急处置)方案

    

   为提前做好我校复课开学疫情防控准备工作,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及省市防控相关要求,确保校园疫情防控精准有效,维护校园稳定有序的教学科研环境,根据《三峡大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三峡大学安全工作责任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保卫处成立开学校园管理与安全稳定保障工作及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1. 组长:胡绪仁

2.副组长:邹滢  杜玉宝

3.成员:陈永波、廖兵、赵爱民、谭小宇、李军、范治国、王强

开学校园管理与安全稳定保障工作及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作为复课开学后校园管理及安全稳定保障、校园疫情应急处置机构,以“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为原则,负责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出台相关管理规定、组织校园管理及安全稳定的会商讨论、工作指导和检查。

   二、开学校园管理与安全稳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专班,职责如下:

1.校园卡点值守工作专班,严格执行校园封闭管理,负责校园各疫情防控卡点的布局和值守工作,对来校无关人员和车辆进行核查劝导。(责任单位:保卫处)

2.校园公共面管控工作专班,负责校园公共面安全巡查对人员聚集活动及时发现并取缔,对影响开学疫情管控的行为进行规劝制止。(责任单位:保卫处)

3.校园消防及治安安全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防及重点部位设施设备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安防监控系统均运行正常;做好校园各类重点人员管理,确保不失控漏管滋生事端,影响校园稳定。(责任单位:保卫处)

4.校园交通秩序及综合整治工作专班,负责校园交通秩序的维护与疏导,对未经许可的外来车辆进行劝导;定期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确保师生出行顺畅,无摆摊设点影响校园环境的现象。(责任单位:保卫处)

5.校园办公、教学、学生公寓等楼栋管理及安全保障专班,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责任,负责校园办公、教学场所的安全管理;在各公寓苑区入口处设立红外体测装置,对不符合进入的人员进行劝阻并及时报告;组织开展校园办公、教学、学生住宿、就餐等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责任单位:后勤集团   协助:保卫处、学工处)

    6.信息收集及舆情管控工作专班,负责涉校园稳定及不良信息的收集、研判及上报,充分发挥信息队伍的作用,对校园不良舆舆情能及时发现、疏导并删除,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校园政治稳定。(责任单位:宣传部、信息中心、保卫处)

   三、疫情应急处置

   1.为做好开学后的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师生安全及校园稳定,及时有效处置疫情防控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疫情,按照《三峡大学防治传染性疾病工作预案》开展校园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统一指挥、科学应对、严密控制、快速处置”的原则,强化分级负责多部门协调配合,落实校园联防联控和责任主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迅速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师生健康和校园稳定造成的影响。

   3.学校继续严格落实7*24小时应急值班带班制度,保卫部门实行校园24小时巡查防控落实公共面管控,及时处理校园突发事件;各二级单位要建立应急值班带班制度并落实到人;校内24小时应急报警求助电话(学校应急总值班电话6392606、保卫处报警求助电话6392200、639110)。

   4.设立校内留观及临时隔离点,在学校接待中心设立留观室和隔离点,设置标牌,疫情防控期间进行封闭管理,安排保卫人员值守,校医院负责医学观察每天对留观及隔离人员进行体测。

   5.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要全面掌握疫情防控期间所属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实行零报告、日报告和有事即报制度,按要求将人员情况和健康状况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6.异常情况处置,校内一旦发现师生员工有发热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学校视情况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采取分类处置的原则,迅速对人员进行隔离或送专门医疗疾控机构,送诊人员和被送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对接触环境开展消杀。

   7.若诊断为疑似或确诊的,学校第一时间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区防控指挥部并排查其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等措施;如病人为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学生处负责,后勤集团(校医院)、保卫处等单位参与追踪调查,与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转隔离区集中隔离观察,本楼栋其他人员就地隔离观察;如病人为职工,由职工所在单位负责,后勤集团(校医院)、保卫处等单位参与追踪调查对相关楼栋封控,密切接触者转隔离区集中观察;如病人为校内经营或从业人员,由租赁聘用单位负责,后勤集团(校医院)、保卫处等单位参与追踪调查,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观察。

  

 

                            保卫处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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