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校园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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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9 作者:<td style="font-size: 12px;color: #5b554e;text-align:left;" >ldc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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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校园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在学校重视、校属各单位相互支持配合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参与下,我校2018年校园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表彰先进,倡导争先创优精神,学校将于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召开2018年度校园综合治理工作总结表彰暨2019年签订责任书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对2018年度校园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总结,总结突出贯彻落实学校综治维稳工作情况,包括本单位(部门)的决策部署、落实措施、解决的问题(隐患)、取得的效果及好的作法、典型事例等,并填报《三峡大学2018年度校园综合治理工作自评表》。 二、申报2018年度校园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8个(学院4个,机关2个,直属及附属单位2个)和先进个人40名(机关6名、校属其他单位34名)。申报先进集体的单位,须填写《三峡大学校园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申报先进个人的填写《三峡大学校园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机关党委所属各部门,由机关党委组织推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各单位于3月30日前,将盖章的书面总结、自评表和先进申报表报校园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办公楼305室),其中机关党委所属各部门的总结和申报表送至机关党委。学校综合治理委员将对各单位申报的先进集体进行考评并作最终确定。
三峡大学校园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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