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人身伤害事件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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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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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人身伤害事件处理预案
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校园人身伤害事件,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参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校园人身伤害事故一旦发生,学校要迅速启动救助措施,将人身伤害的程度 及影响降到最低。 (二)坚持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原则。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遵循依法处置,客观公正,加强和提高师生突发人身伤害事故的应急管理水平。 (三)坚持快速响应,及时报告、请示的原则。发生突发事件时,要立即启动预案,并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四)坚持相互配合、各司其职、积极协作的原则。要求人身伤害事件发生后,处置要迅速妥善,维护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校园稳定。 二、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所指师生范围涵盖三峡大学全体在籍学生和在岗教职员工。 (二)本预案所指师生人身伤害事件范围一般指在校园内发生的意外受伤、猝死、自杀等造成师生人身伤害的事故。 三、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在三峡大学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师生人身伤害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成立三峡大学学生人身伤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和三峡大学教职工人身伤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指挥部全面负责学校师生人身伤害事件的指挥、协调工作。各相关单位须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密切配合,履行职责。 (一)成立三峡大学学生人身伤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 指挥长: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 副指挥长:学生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武装部)处长、责任学院党委书记 成员:党政办公室、政策研究与法规室、党委宣传部、保卫处(保卫部)、学生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武装部)、财务处、后勤保障服务部(资产经营公司)和相关学院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职责: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指挥和协调学生伤害事件的应急处理,并向领导小组报告;负责组织执行领导小组及宜昌市相关上级单位下达的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成立三峡大学教职工人身伤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 指挥长: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 副指挥长:人事处处长、责任单位党委书记 成员:党政办公室、政策研究与法规室、党委宣传部、工会、保卫处(保卫部)、人事处、后勤保障服务部(资产经营公司)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职责: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教职员工伤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指挥和协调,并向领导小组报告;负责组织执行领导小组及相关上级单位下达的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人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四、等级划分 按照《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对社会安全事件的等级划分标准,结合学校实际,按照师生伤害事件的严重程度,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师生伤害事件已经引发严重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 (二)重大事件(Ⅱ级):师生伤害事件已引发影响学校稳定的突发事件,对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已产生重大影响。 (三)较大事件(Ⅲ级):师生伤害事件可能引发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 (四)一般事件(Ⅳ级):师生伤害事件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 五、责任与分工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并做好相关信息的报送。 (二)学生处或人事处、责任学院或责任单位负责协助医院做好救治工作,并根据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向主管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及时报告;代表学校与伤害人家属协商处理善后事宜;做好涉事师生及家属思想稳定工作;做好一定范围内的师生心理健康咨询和心理干预工作。 (三)保卫处(保卫部)负责保护现场,协助公安部门开展相关调查、取证工作,提交事故报告,做好事件处理阶段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党委宣传部负责新闻舆情相关工作。 (五)政策研究与法规室提供法律支持。 (六)后勤保障服务部(资产经营公司)负责事件处理的后勤保障事宜。 (七)其他相关单位配合落实相关应急处置措施。 六、处理程序 (一)初发阶段 1.事故发生后,发现者第一时间要向学校保卫处(保卫部)、110报警并拨打校医院、120急救电话,伤者所在单位、学生处或人事处、保卫处(保卫部)、校医院等部门应及时到现场组织抢救等工作。 2.保卫处(保卫部)在保障抢救伤者工作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现场的勘察取证及走访调查等工作,并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记录。 3.学生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武装部)或人事处、责任学院或单位要将事件立即上报学校分管领导,并及时成立善后处理工作小组。 4.责任学院或单位向伤者家属通报情况并通知到校参与处置。 5.责任单位第一时间将事件基本情况书面报学生处或人事处、保卫处(保卫部),学校党政办公室汇总并编写情况通报,经校领导审批后,及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 6.党委宣传部做好舆情引导与处置。 7.责任学院或单位、保卫处(保卫部)协助公安机关问询伤者关联人,尽可能准确详细地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和精神状态、学习生活等日常表现,初步分析事发原因。 8.学生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武装部)、责任学院或单位要密切关注涉事关联师生思想动态,切实做好师生思想工作,防范滋生不稳定因素。 (二)处理阶段 1.保卫处(保卫部)、责任单位应配合公安机关完成调查取证、事故鉴定等工作,协调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必要,召开情况通报会。 2.责任单位负责做好亲属的住宿安排等接待工作,做好亲属的安抚工作,了解亲属对事件的态度,与亲属代表进行磋商,严格按照法律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解释,争取达成共识。有关法律问题由学校政策与法规室给予支持。 3.如发生纠纷,需依法应诉或主动启动诉讼程序的,由学校相关部门组成应诉小组承担诉讼工作。 4.如家属有扰乱学校教学秩序或者破坏财物等违法行为,保卫处(保卫部)协助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机关汇报寻求指导支持,防止事端扩大。 5.后勤保障服务部(资产经营公司)做好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医疗保障等。 (三)善后与恢复 1.在后期处置中的工作重点是查清事故原因,积极与伤者及家属进行协商,尽快恢复学校正常学习和工作秩序。 2.与被伤害师生亲属协商达成共识后,责任学院或单位与其亲属签署《协议书》,并协助完成善后处置工作。 3.师生人身伤害事件处理结束后,责任学院或单位及时将有关材料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包括师生人身伤害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处理过程及结果等内容的书面报告,报送指挥部,由领导小组审定。 4.召开联席会议总结师生伤害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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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峡大学人身伤害事件处理预案》(三峡大保[2023]1号).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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