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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5   作者:<td style="font-size: 12px;color: #5b554e;text-align:left;" >cjt 点击数:  
 索 引 号  cgzbgl-04_A/2017-1227004  发布机构  采购与招标管理处  公开日期  2017-12-05
 文  号  三峡大采〔2017〕3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17-12-05

三峡大采〔20173


 

关于发布《三峡大学2018年

采购工作规程》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三峡大学2018年采购工作规程》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三峡大学2018年采购工作规程

 

 

                                 三峡大学

                             2017年125

 

 

 

 

 

 

 

 

 

 

 

 

 

 

 

 

 

 

 

 

 

 

三峡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12月5日印发

        共印5

附件:

三峡大学2018年采购工作规程

 

为做好我校2018年采购与招标工作,根据《湖北省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鄂政办发〔2017〕69号)、《三峡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三峡大采〔2017〕2号)等法规和制度,制定三峡大学2018年采购工作规程。

一、2018年学校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1.学校批量集中采购目录

台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空调机等品目。

以上品目单台价值1000元以上原则上应由采购与招标管理处集中采购。

2.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

学校批量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超过5万元的;

工程施工及与工程相关的勘测、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服务预算金额超过10万元的。

各单位应在预算下达后尽快启动集中采购项目,严格按照采购项目的经费预算标准、资产配置标准和技术、服务标准,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填报采购项目审批表,组织校内审批,提交采购与招标管理处登记受理。

    3.各单位自行采购项目

集中采购项目以外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采购金额5000元以上的应向采购与招标管理处申报后,再由各单位自行采购;采购金额5000元以下的可不申报。涉及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仍须通过申报流程报归口管理部门、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审批。

4.拟采购货物涉及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品、放射源等国家公安、环保部门有特殊审批要求的,必须先按相关规定逐级申报,获得公安、环保部门批准以后方可启动采购流程。

二、学校集中采购项目的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

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负责审核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受理的采购项目分三种类型:

第一类,经政府部门批复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按批复的组织形式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第二类,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采购项目,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或社会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第三类,不足50万元的集中采购项目,由采购与招标管理处组织实施,在三峡大学门户网站招标信息栏目发布信息公告。纳入政府采购的,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公告;不纳入政府采购的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信息公告。

三、各单位自行采购平台

1. 三峡大学竞价采购网

各单位可从三峡大学网站个人信息门户的快速登录栏,选择“三峡大学竞价采购网”进入。

2.正版软件采购平台

各单位采购个人操作系统和桌面办公系统正版软件,均在中央国家机关采购中心正版软件网(http://www.zycg.gov.cn/rjcg/index)上自行议价采购。

3. 校级协议供货

租车服务、采购协议代理2018年实行校级协议供货,各单位在校级协议供应商中择优选用。

4.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

各承办单位均按照《三峡大学货物和服务分散采购实施细则》执行。

四、申报审批要求

1.学校批量集中采购品目,按专门通知要求单独申报。

2.采购与招标管理处采购项目,必须网上填报《采购项目审批表》。

3. 校属各单位自行采购项目金额5000元以下不涉及新增资产的无需申报;涉及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网上填报《采购项目审批表》,经归口管理部门、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审批同意后即可组织采购,无需报采购与招标管理处。

4.预算控制部门和预算归口管理单位是采购预算执行的责任主体,经费负责人是采购预算执行的主要责任人。归口管理经费分解使用的,主体责任不变。

5.应严格执行经批准的省级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新增资产采购还应执行经批准的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做到不编不采。

6.一次性项目除政府批量集中采购内容外,应一次性申报执行。常年性基本支出应尽量压缩采购批次,科学划分采购项目。严禁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多次采购,累计资金数额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属于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7.申报审批流程:采购经办人——经费负责人——承办单位资产员(涉及新增资产的)——承办单位领导——归口管理部门(如有)——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涉及新增资产的)——发展规划处(空调和中央专项)——财务处审批,采购与招标管理处采购项目需提交采招处登记流转。

五、采购工作监管

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接受省级财政、审计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负责对承办单位的自行采购活动的检查。学校财务、审计和监察等部门负责对学校采购与招标活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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