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本科招生宣传讲师团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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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8 作者:<td style="font-size: 12px;color: #5b554e;text-align:left;" >jk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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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本科招生宣传讲师团管理办法
为做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宣传工作,提升宣传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鼓励我校的名师、教授、专家进中学,开展宣讲活动,进一步扩大我校的美誉度与影响力,现成立三峡大学本科招生宣传讲师团(以下简称“讲师团”),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讲师团的目的是增进中学对大学专业的理解与认知,是促进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有效衔接的重要途径,可以填补中学生对大学专业的认知空白。讲师团向重点中学师生展现我校教学、师资实力等各方面优势,提高学校知名度、美誉度,吸引优秀学生报考,提升学校生源质量,优化生源结构。 第二条 讲师团应当结合学校开展的各类招生宣传活动,为重点中学师生开展法律法规、人文讲座、励志报告、生涯规划、心理辅导、科技展示、学科介绍、专业解读等宣讲活动。要注重学科特色的挖掘,结合中学和学生对于大学专业的认知需求,以多种方式展现学校各专业的培养特色、培养方式和培养目标等内容。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三条 讲师团在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及就业指导处负责组织,各学院、部门积极支持配合。 第四条 讲师团成员的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思想,遵守教育部、三峡大学教育教学理念。热心招生宣传工作,为人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能够坚持原则、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二)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职工,并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原则上40周岁以内,有国外学术交流经历。 (三)善于沟通,有较强的语言口头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四)身体健康,活动期间能确保承担外出宣讲任务。 第五条 讲师团成员由各单位推荐,招生及就业指导处遴选并组建,每年根据重点中学师生的需求调整讲师团成员及宣讲内容。 第六条 招生及就业指导处根据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安排及各学院提出的责任中学的实际需求,不定期地选派讲师团成员走进中学,开展宣讲活动。 第七条 讲师团实行登记管理,如实记载宣讲教师的宣讲情况和评估结果。讲师团成员在走进中学开展宣讲活动前,需由责任单位填写《三峡大学讲师团进中学宣讲活动登记表》(见附件),并由学院分管领导审批、招生及就业指导处备案。
第三章 纪律要求 第八条 讲师团成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在宣讲活动中不能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第九条 讲师团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宣传工作纪律,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第十条 讲师团成员要坚持师德师风为上、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在面向考生及家长时,不得进行高考录取承诺。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一条 讲师团成员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开展宣讲活动,所产生差旅费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支出、报销。差旅费由招生及就业指导处承担。 第十二条 讲师团成员赴重点中学开展宣讲活动,讲座费由招生及就业指导处在宣讲次月统一汇总后集中发放。
第五章 激励措施 第十三条 年度招生工作结束后,根据宣讲的次数和效果开展讲师团年度评奖评优,对表现突出的成员授予“招生宣传先进个人”称号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将优秀成员纳入本科招生宣传专家库。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招生及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附件: 三峡大学讲师团进中学宣讲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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