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软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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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1 作者:<td style="font-size: 12px;color: #5b554e;text-align:left;" >zzw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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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软件)管理办法 三峡大资〔2009〕10 号 为加强我校大型仪器设备(软件)的管理,提高大型仪器设备(软件)的使用率和完好率,充分发挥其在教学科研工作上的作用,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大型仪器设备(软件)的定义 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为大型仪器设备,单价在人民币5万元及以上的专业软件为大型软件。 二、大型仪器设备(软件)的申报审批及购置程序 购置大型仪器设备(软件)均应履行下列程序: 1.填写“三峡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软件)购置论证报告”(见附件),经单位负责人审核,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论证报告的主要内容为: (1)设备(软件)购置的必要性; (2)所购仪器设备(软件)的先进性、适用性及合理性; (3)使用效率预测及开放共享分析; (4)省内、校内同类仪器设备(软件)配置情况; (5)所需配套设备(软件)落实情况; (6)设备(软件)运行维护经费落实情况; (7)设备(软件)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8)安装场地、水电、安全等必要条件落实情况; (9)3个以上品牌的设备性能、价格、售后服务比较。 2.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大型仪器设备购置专家论证,并提出审批意见。 3.同一类型的大型专业软件原则上学校只允许购置一套,需重复购置时应充分论证并征得有关校领导的批准。 4.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程序按照《三峡大学物资设备采购实施细则》(三峡大校〔2007〕50号)执行。 三、大型仪器设备(软件)的验收 严格执行《三峡大学物资设备验收管理办法》(三峡大资〔2009〕5号)中规定的验收程序和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验收工作。 四、大型仪器设备(软件)的使用管理 1.各种经费渠道购置的用于教学、科研的大型仪器设备,均应纳入三峡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网实行专管共用、资源共享,并按平台要求进行日常管理。 2.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实行责任制。设备购置单位应配备具有高级职称或经过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人管理和使用,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应做好接替人员的培训和交接工作。 3.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员的提名、变更应及时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备案。 4.各单位应积极培训能独立操作大型仪器设备的人员,并加强管理,实行“持证上机制”,避免损坏大型仪器设备。 5.非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员如需自行使用仪器,经过培训后,可在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员协助下使用。若独立使用,须征得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员的同意。 6.各单位应明确大型仪器设备的联络人,其职责是: (1)负责本单位新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加入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网; (2)组织制定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收费标准(需报学校审核同意)以及开放、维修基金的申请; (3)负责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的结算管理。 7.建立完整的大型仪器设备资料档案,每台大型仪器设备都要有安全操作规程、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和网上使用记录。 8.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员应及时、准确地在三峡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网上做好使用记录。 9.大型仪器设备一般不允许借出校外使用。必须借出时,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经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批准后进行,借用的大型仪器设备应及时归还,借出、收回都应严格交接验收。 10.各单位对教学使用大型仪器设备不得收费,科研利用可收取机时费,对外服务必须按规定标准收费,所收经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并根据有关规定将所收经费返还给相关大型仪器设备单位,用于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及必要的劳酬。 五、大型仪器设备的维护与维修 1.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的有关规定,定期对大型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进行校检和标定,对精度和性能降低的要及时修复。 2.大型仪器设备发生一般故障时,使用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立即检修并做好检修记录。 3.大型仪器设备发生重大故障,使用单位应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后再维修,并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备案。 4.已加入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网共享的大型设备可申请大型仪器设备维修基金的资助,有关规定见《三峡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维修费使用实施细则》(三峡大资〔2007〕13号)。 5.大型仪器设备一律不准拆改或解体使用。如确有需要开发新功能,改造老设备时,需充分论证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六、大型仪器设备的报损和报废 因技术落后、损坏、无零配件或维修费用过高确需报废的大型仪器设备,要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和学校有关规定报损报废。 1.大型仪器设备所属单位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有关鉴定报告和报废申请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组织专家到现场技术鉴定并对鉴定报告进行审议。 3.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5.报废仪器设备收回的残值,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上交学校财务。 七、大型仪器设备的考核 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实行年终考核制度,按《三峡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暂行规定(修订稿)》(三峡大资〔2009〕9号)进行。 八、本办法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三峡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软件)购置论证报告(样表)
附件: 三峡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软件)购置论证报告(样表)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拟购设备(软件)技术对比
三、可行性论证
四、专家组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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