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三峡大学科研反哺本科教育教学 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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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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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三峡大学科研反哺本科教育教学 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校属相关单位: 现将《三峡大学科研反哺本科教育教学指导性意见》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三峡大学 2024年5月14日 三峡大学科研反哺本科教育教学 指导性意见 立德树人是大学的第一使命,是大学的根本任务。在践行这一使命过程中,科研是源,教学是流,两者相辅相成。为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协同融合发展,特制订本意见。 一、实施原则 坚持“择优遴选、专项支持、分类管理”的基本原则,支持优秀本科生积极参加科研项目研究、科学调研考察、学术交流报告等系列科技活动,增强本科生科技创新意识,营造浓郁的学术氛围,夯实学校梯队科研力量储备。 (一)择优遴选:优先资助思想道德水平高、学术兴趣浓、科研实力强的本科生。 (二)专项支持:学校专项经费支持。 (三)分类管理:根据支持类别,相关部门协助组织实施与管理。 二、支持类别 (一)科研项目 1.设立优秀本科生科研项目专项。每年资助10名左右的优秀本科生独立开展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研究,单项项目资助金额不少于2万元,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和管理。 2.支持在读本科生参与教师团队的科研项目研究。对于学校本科生作为参与人参与申请的限额资助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推荐。 3.对于在读本科生独立承担或参与的科研项目,提供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权限,发放科研创新券,每张创新券额度2-3万元。 4.支持校级科研团队承担科研项目和条件建设,把团队指导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纳入团队考核。 (二)学术交流 5.支持优秀在读本科生参加科学研究考察、科研调研交流、科技活动周等活动。对于参加活动的本科生,按规定报销交通费等。 6.支持优秀在读本科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并作学术报告,根据报告层次,报销会议费和差旅费。 (三)成果认定 7.支持优秀在读本科生积极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对于指导本科生参加竞赛且获一等奖的论文,成果同等认定归属为排名第1的指导教师。 8.支持在读本科生申请专利。对于申请实用新型的专利,按申请时间顺序,每年选取前100名包干全部申请费用。 9.支持已毕业本科生创新创业,在同等条件下,我校科技成果优先许可其使用或转化。 10.大力宣传在读本科生的科技创新成果。我校科技成果展厅对本科生常年开放,对于本科生创作的科技创新成果,优先列入展厅展览。 (四)思想引领 11.开展“科技众投 智领未来”活动,通过众投方式资助优秀在读本科生独立开展科学研究。 12.邀请优秀在读本科生参加科技联合党支部的相关党建活动。 三、遴选与认定 13.本指导意见中所指的本科生是指自然科学类学院的学生。 14.符合科研项目专项申请相关条件的在读本科生,由校团委根据要求进行遴选,组织实施,具体管理。 15.在读本科生的成果认定,由科技发展研究院负责。 16.创新券、专利申请费、交通费报销等工作,由科技发展研究院负责。 四、附则 本指导性意见由科技发展研究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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