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课程责任教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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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9 作者:<td style="font-size: 12px;color: #5b554e;text-align:left;" >ljr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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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课程责任教师管理办法三峡大教〔2016〕35号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加强课程建设,建设一批具有学校特色和学科特点、适应社会与行业发展需要、质量较高利于共享的本科课程,学校决定建立本科课程责任教师制度,设立本科课程责任教师岗位,特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设置原则与范围 根据岗位职责与教师权利有机结合的原则,结合学校课程建设实际情况,优先考虑立项建设或已获校级、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或精品开放课程或在线开放课程称号的课程,或学校组织认定的课程,或学校通识教育核心课程、专业核心课程等,具体设置三类课程责任教师岗位: A类:立项建设或已获国家级精品课程、精品开放课程、在线开放课程称号的课程,或学校组织认定的课程,或学校通识教育核心课程、专业核心课程。 B类:立项建设或已获省级精品课程、精品开放课程、在线开放课程称号的课程,或学校组织认定的课程,或专业核心课程。 C类:立项建设或已获校级精品课程、精品开放课程、在线开放课程称号的课程,或学校组织认定的课程。 二、任职条件 (一)共性条件,申报者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 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在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 3. 在本科教学一线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本校专职教师,或学校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 4. 对主讲课程有较深入研究,能及时把国内外教改成果和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引入教学,课程知识结构合理,课程内容经典与现代的关系处理得当,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课内课外结合;重视研究性学习等现代教育理念在教学中的应用,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积极思考。 5.近3年每年至少完整讲授一次该课程,若和其他老师合上一门课时,其授课学时必须超过总课时数的50%。 6.所申请课程在学校求索学堂建有课程网站,网站运行不少于一年,网站建设内容符合相应要求,运行效果良好,教学资源丰富,其中视频化教学资源不少于教学资源的50%。 7.申报人近3年年度教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无教学事故。 8. 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二)个性条件,各类岗位申报者需满足相应类别条件: A类:具有教授职称;近5年,主持1项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教研论文1篇及以上,或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3篇及以上,或第一主编出版所主讲课程的教材。 B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若某门课程对负责人职称有明确要求的,以该要求为准);近5年,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以内)1项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主持一项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或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相应教研论文1篇及以上,或公开发表相应教学研究论文2篇及以上,或第一主编出版所主讲课程的教材。 C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若某门课程对负责人职称有明确要求的,以该要求为准);近5年,主持或参与1项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主持一项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相应教学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或第一主编或参与出版所主讲课程的教材。 三、岗位职责与建设目标 (一)根据专业特点和社会需求,培育课程特色,推进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改进教学方法,革新教学手段,注重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课程教学效果进一步提升,聘期内课程任课教师团队在每年的学生评教平均成绩或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排序中,均位列本学院教师前60%以内。 (二)聘期内责任教师每年至少完整讲授一次该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每年的学生评教平均成绩或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排序在本学院教师前50%以内。 (三) 定期组织制定或更新课程教学大纲、考试大纲等系列教学文件,做到记载完整,保存完好;组织制定落实教学计划与进程安排,无教学异常情况出现。 (四)大力推进小班化教学,推动建立大班授课和小班讨论结合的授课模式,聘期内A、B、C三类课程小班化教学学时占总教学学时比例分别不低于40%、30%、20%。 (五)推行课堂教学公开,欢迎师生推门听课。教师讲授课程中,面向全校师生开放的公开课,A、B、C三类课程每学年分别不少于6节、4节、2节,且面向全校(院)青年教师的示范课每学年均不少于1节。 (六)积极探索和应用先进教育手段,深入研究MOOCs教学方式,加强求索学堂网上互动学习平台的建设,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求索学堂课程网站及时更新。聘期内,以讲授为主的课程,其教学过程应全部视频化,主要教学文件(包括教学大纲、实验大纲、考试大纲、授课教案、实验指导、参考文献、考核方法和试题库或试卷库、主讲教师教学录像等)在求索学堂上对校内师生免费开放。 (七)注重教材建设。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鼓励建设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鼓励出版具有学校与学科特色的高水平课程教材。聘期内,应公开出版教材1部。 (八)完成本课程的相应建设任务,其中已获校级、省级或国家级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应在建设期满后达到同级别精品开放课程或在线开放课程标准;已获校级、省级或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称号的课程,应在建设期满后达到同级别在线开放课程标准;已立项建设的校级、省级或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或在线开放课程,应在建设期满后完成立项建设任务;其他课程应完成相应的建设任务。 (九)组织开展本课程的教学改革研究,及时将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效果提高显著。具体目标为:公开发表与本课程高度相关的教学改革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或聘期内至少获批以本课程为依托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1项,或将课程教学改革校级推广1次及以上。 四、遴选与聘任 (一) 课程责任教师的遴选程序 1.教师个人申报、学院初评推荐后,由教务处进行形式审查确定初审名单,报学校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 2. 学校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拟聘课程责任教师名单,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3. 拟聘课程责任教师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4. 课程责任教师与学校签订聘任协议。 (二)课程责任教师的聘期为4年,聘期内课程责任教师原则上不做变动,确有特殊原因需进行调整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更换。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分为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其中年度考核以自然年度为单位,每年一次,在该自然年度结束前进行,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审核备案;聘期考核在聘期结束前进行,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课程责任教师需填写并提交《三峡大学课程责任老师年度考核表》、《三峡大学本科课程责任教师聘期考核表》(相关表格随工作通知另行下达),参加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 (二)年度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发放课程责任教师津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需向学院教学分委员会说明情况并提交书面改进措施,暂停发放课程责任教师津贴和课程建设经费,待整改到位后再予以发放。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任,停发当年课程责任教师津贴和课程建设经费。 (三)聘期考核合格者可连任;不合格者,终止聘任并取消相应待遇。 (四)聘期内,课程建设取得以下成果时,可免于实施聘期考核及相应的年度考核: 1.A类课程:获得国家级课程称号或获批立项者(课程负责人不局限于课程责任教师,后同),或该课程出版的教材获得国家级规划教材称号; 2.B类课程:获得省级及以上课程称号或获批立项者,或该课程出版的教材获得国家级规划教材称号; 3.C类课程:获得省级课程称号或获批立项者,或该课程出版的教材获得国家级规划教材称号。 六、经费与待遇 (一)学校为立项课程设立课程责任教师津贴和课程建设经费。课程责任教师津贴按年度发放,标准为A类1.6万元/年、B类1.4万元/年、C类1.2万元/年;课程建设经费按年度划拨,专款专用,标准为A类1.6万元/年、B类1.4万元/年、C类1.2万元/年。 (二)课程责任教师享受学校设立的课程责任教师津贴,负责课程建设团队成员津贴的分配和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 (三)课程责任教师津贴分为两部分,其中不低于70%的经费发放到课程责任教师,其余发放到课程建设团队成员,具体比例由课程责任教师提交建设方案时确定。 (四)根据课程责任教师津贴的分发比例,其60%在学校发文后分10个月按月发放到课程责任教师和团队,另40%在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到课程责任教师和团队。 (五)课程建设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课程教学改革与教材建设等。其支出范围包括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图书资料费、培训费、专家咨询费、企业教师授课酬金、课程网站维护与更新费用等,但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及其它无关支出。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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