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三峡大学博士后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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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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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人〔2021〕11号 校属各单位: 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三峡大学博士后岗位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三峡大学博士后岗位管理办法 三峡大学 2021年4月7日 附件: 三峡大学博士后岗位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0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以解决制约博士后事业发展重要问题为导向,以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质量为核心,创新符合青年人才成长规律和博士后研究人员特点的管理制度,健全服务体系,根据学校博士后研究人员队伍建设与发展的现状,特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类别与申报 (一)岗位类别 1.博士后研究人员是流动编制专职科研人员,在站期间的岗位分为创新人才岗位和基础岗位。 2.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一人一议”条件的,可不受上述岗位限制。 3.博士后在站时间一般为3年,确需延期的,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2年。由博士后本人提出申请,合作导师和设站单位同意后,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博管会”)审定。同意延期的,须签订延期聘用协议。其中创新人才岗位出站考核未完成岗位职责的,原则上不再聘用至本岗位。 (二)岗位申报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博士后创新人才岗位: (1)自然科学类发表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A级1篇,或发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专业类(含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以下同)A级1篇。人文社科类发表公认的国际权威期刊的论文1篇,或中文类期刊论文(含转载复印论文,以下同)A级1篇。 (2)博士毕业于《泰晤士报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行榜》500名以内。 2.具有博士学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博士后基础岗位: (1)自然科学类发表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B级1篇,或发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专业类论文B级1篇。人文社科类发表公认的国际重要期刊论文1篇,或中文类期刊论文B级1篇。 (2)符合学校人才引进条件,经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考核合格同意进站的。 (三)岗位申报程序 博士后岗位应在学校相关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博士后进站考核前,由博士本人、博士后合作导师、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校博管办根据岗位申报条件协商一致,按以下程序申报确定。 1.拟进站博士提交博士学位证等证明材料,提交近3年学术成果检索报告。 2.合作导师签署意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站考核专家组组长和流动站负责人分别签署意见,校博管办报校博管会批准。 3.签订博士后聘用协议。 二、岗位职责 (一)博士后创新人才岗位 自然科学类主持纵向科研项目A级1项,人文社科类主持纵向科研项目国家级1项。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自然科学类发表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B级以上3篇(其中A级2篇),或发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专业类论文B级以上3篇(其中A级2篇)。 人文社科类发表外文类重要期刊论文3篇(其中公认的国际权威期刊的论文2篇),或中文类期刊论文B级3篇(其中A级2篇)。 2.自然科学类获得科学技术奖励B以上奖励(B1级排名前3,B2级排名前1)。 人文社科类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1项(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前1)。 (二)博士后基础岗位 自然科学类主持纵向科研项目B2级1项,人文社科类主持纵向科研项目省部级1项。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自然科学类发表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B级以上3篇(其中A级1篇),或发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专业类论文B级以上3篇(其中A级1篇)。 人文社科类发表外文类重要期刊论文3篇(其中公认的国际权威期刊的论文1篇),或中文类期刊论文B级3篇(其中A级1篇)。 2.自然科学类获得科学技术奖励B以上奖励(B1级一等奖排名前5,B2级排名前3,B3级排名前1)。 人文社科类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1项(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三等奖排名前1)。 三、岗位待遇 1.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博士后创新人才岗位年薪30万元(计入租房补贴和师资博士后岗位津贴后为33.8万元/年),博士后基础岗位年薪20万元(计入租房补贴和师资博士后岗位津贴后为23.8万元/年),年薪部分按月均80%预发,剩余部分在出站时绩效考核合格后一次性补发,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剩余部分不再发放。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基础岗位博士后出站绩效考核达到创新人才岗位目标任务的,按照博士后创新人才岗位兑现薪酬待遇。 2.博士后基础岗位自然科学类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人文社科类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博士后创新人才岗位自然科学类科研经费10万元,人文社科类科研启动经费6万元,按照《三峡大学人才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3.在站期间申报获批国家、省博士后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类人才计划、资助计划、科研项目、科技奖励等,均按相应管理办法执行。 4.合作导师提供相应的科研业绩津贴。 5.超额完成岗位目标任务后取得的科技成果可享受学校科技业绩奖励。 6.安排博士后公寓或发放1500元/月租房补贴。 7.可申请师资博士后,按《三峡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执行。师资博士后发放2万元/年岗位津贴。 8.博士后进站即可认定高校教师系列讲师专业技术职务。经考核合格出站的博士后人员,可不受基础职称限制,直接参加相应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其在站期间的业绩成果可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 1.岗位职责考核以纵向科研项目和科研论文为主要内容。 2.博士后在站期间积极申报纵向科研项目,但出站考核时未能获批主持的,可用其他类别的成果置换。 (1)自然科学类发表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A级2篇,或发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专业类论文A级2篇,可置换纵向科研项目A级1项。 人文社科类发表外文类公认的国际权威期刊的论文2篇,或中文类期刊论文A级2篇,可置换为国家级项目1项。 自然科学类发表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A级1篇,或发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专业类论文A级1篇,可置换纵向科研项目B2级1项。 人文社科类发表外文类公认的国际权威期刊的论文1篇,或中文类期刊论文A级1篇,可置换为省部级项目1项。 (2)获批主持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认定为A级科研项目,面上资助项目认定为B2级项目。 (3)获批湖北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资助项目,可置换为自然科学类B2级项目1项或人文社科类省部级项目1项。 (4)自然科学类主持完成专利转化类A级1项,或专利、动植物新品种A级1项,或标准A级1项,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A级1项,可以且仅可以选择其中1类成果置换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A级1篇。 完成自然科学类专利转化类B级1项,或标准B级1项,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B级1项,可以且仅可以选择其中1类成果置换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B级1篇。 人文社科类主持横向科研项目A级1项,或完成咨询报告B级1篇,可以且仅可以选择其中1类成果置换人文社科类学术论文A级1篇。 主持横向科研项目B级1项,或完成咨询报告C级1篇,可以且仅可以选择其中1类成果置换人文社科类学术论文B级1篇。 (5)用于置换为纵向科研项目的成果仅限于学术论文,用于置换学术论文的成果仅限于纵向科研项目以外的其他科技成果。学术论文被置换的数量仅限1篇,且不递进用于置换为纵向科研项目。用于置换后的成果不重复计算。 3.下列成果认定为标志性成果,出站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优秀。 (1)获批主持自然科学类纵向科研项目T级1项、或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 (2)发表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T级2篇,或发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专业类期刊论文T级2篇。 (3)获得自然科学类A级奖励(A1级排名前5,A2级排名前3,A3级排名前1),或人文社科类科研奖励国家级1项。 (4)获批国家博士后“香江学者”计划人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选项目。 4.博士后申请出站时考核分为绩效考核和出站考核。 博士后绩效考核由校博管办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与年薪兑现相关。 博士后出站考核由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原则上按博士后所聘用的岗位职责进行。 五、附则 1.本办法所列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和科技奖励的分类和级别等均按照《三峡大学自然科学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三峡大科〔2021〕1号)《三峡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三峡大科〔2016〕54号)执行,由科学技术处和社会科学处认定。 2.本办法公布施行前根据《三峡大学博士后创新人才资助计划》(三峡大人〔2019〕20号)签订的博士后培养协议,按原协议执行。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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