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三峡大学博士后创新人才资助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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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8 作者:<td style="font-size: 12px;color: #5b554e;text-align:left;" >chb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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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三峡大学博士后创新人才 资助计划》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将《三峡大学博士后创新人才资助计划》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三峡大学博士后创新人才资助计划
三峡大学 2019年6月13日
三峡大学博士后创新人才资助计划
为加强学校科研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双一流”发展,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吸引优秀博士后来校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类型 本办法资助的博士后岗位分为三类,分别是特别资助岗位、重点资助岗位和一般资助岗位。 二、资助对象、待遇和考核要求 (一)特别资助类岗位 1.资助对象 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具有优秀的科研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3年发表的学术论文成果 理医类:发表外文类SCI收录Ⅱ区以上论文3篇(其中Ⅰ区2篇);或发表中文类B级以上论文3篇(其中A级2篇);或发表ESI高被引论文B级以上3篇。 工科类:发表外文类SCI收录Ⅲ区以上论文3篇(其中Ⅱ区2篇);或发表中文类B级以上论文3篇(其中A级2篇);或发表ESI高被引论文B级以上3篇。 人文社科类:发表外文类SSCI收录论文3篇;或发表中文类B级以上论文3篇(其中A级2篇)。 (2)博士毕业于世界著名大学(《英国泰晤士报》最新公布的世界大学排行榜前200名或其他排行榜前150名)或本学科在ESI学科排名前0.1%的大学。 2.资助内容 (1)学校提供年薪30万元; (2)提供10万元科研经费。 3.出站考核要求 自然科学类:获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及以上1项,人文社科类获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及以上1项,且满足以下条件: 理医类:发表外文类SCI收录Ⅱ区以上论文4篇(其中Ⅰ区3篇);或发表ESI高被引论文B级以上4篇。 工科类:发表外文类SCI收录Ⅲ区以上论文4篇(其中Ⅱ区3篇);或发表中文类B级以上论文4篇(其中A级3篇);或发表ESI高被引论文B级以上4篇。 人文社科类:发表外文类SSCI收录论文4篇;或发表中文类B级以上论文4篇(其中A级3篇)。 (二)重点资助岗位 1.资助对象 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具有优秀的科研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3年发表的学术论文成果 理医类:发表外文类SCI收录Ⅱ区以上论文3篇(其中Ⅰ区1篇);或发表中文类B级以上论文3篇(其中A级1篇);或发表ESI高被引论文B级以上2篇。 工科类:发表外文类SCI收录Ⅲ区以上论文3篇(其中Ⅱ区1篇);或中文类B级以上论文3篇(其中A级1篇);或ESI高被引论文B级以上2篇。 人文社科类:发表外文类SSCI收录论文2篇;或发表中文类B级以上论文3篇(其中A级1篇)。 (2)博士毕业于世界著名大学(《英国泰晤士报》最新公布的世界大学排行榜前300名或其他排行榜前200名)或本学科在ESI学科排名前1%的大学。 2.资助内容 (1)学校提供年薪25万元; (2)提供8万元科研经费。 3、出站考核要求 自然科学类获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及以上1项,人文社科类获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及以上1项,且满足以下条件: 理医类发表外文类SCI收录Ⅱ区以上论文4篇(其中Ⅰ区2篇);或ESI高被引论文B级以上3篇。 工科类发表外文类SCI收录Ⅲ区以上论文4篇(其中Ⅱ区2篇);或中文类B级以上论文4篇(其中A级2篇);或ESI高被引论文B级以上3篇。 人文社科类发表外文类SSCI收录论文3篇;或中文类B级以上论文4篇(其中A级2篇)。 (三)一般资助岗位 1.资助对象 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具有优秀的科研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3年发表的学术论文成果: 理医类:发表外文类SCI收录Ⅱ区论文3篇;或发表中文类B级以上论文3篇;或发表ESI高被引论文B级以上1篇。 工科类:发表外文类SCI收录Ⅲ区论文3篇;或发表中文类B级以上论文3篇;或发表ESI高被引论文B级以上1篇。 人文社科类:发表外文类SSCI收录论文2篇;或发表中文类B级以上论文3篇。 (2)博士毕业于世界著名大学(《英国泰晤士报》最新公布的世界大学排行榜前500名或其他排行榜前400名)。 本岗位主要招收资助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招收资助应届博士毕业生。 2.资助内容 (1)提供年薪20万元; (2)提供6万元科研经费。 3.出站考核要求 自然科学类获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A1级项目1项,人文社科类获批主持国家国家级项目1项,且满足以下条件: 理医类发表外文类SCI收录Ⅱ区以上论文4篇(其中Ⅰ区1篇);或ESI高被引论文B级以上2篇。 工科类发表外文类SCI收录Ⅲ区以上论文4篇(其中Ⅱ区1篇);或中文类B级以上论文4篇(其中A级1篇);或ESI高被引论文B级以上2篇。 人文社科类发表外文类SSCI收录论文2篇;或中文类B级以上论文4篇(其中A级1篇)。 三、资助管理 1.符合上述资助对象条件的博士,申请进站前提交有关身份和业绩材料,经设站单位学术委员会考核后推荐至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学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定后择优资助,并签订进站资助协议。 2.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确需延期的,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2年。由博士后本人提出申请,合作导师和设站单位同意后,校博管会审定。同意延期的,须签订延期协议,不再享受相关资助。 3.在站待遇 (1)学校资助的年薪,按月均80%预发,剩余部分在出站考核合格后一次性补发。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按照宜昌市、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合作导师根据博士后完成科研任务情况,可提供相应的业绩津贴。 (3)学校资助的科研经费按照《三峡大学人才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4.本办法所资助的博士后中期考核在进站满2年前1个月内进行。中期考核和出站考核的程序按《三峡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执行。 5.本办法所资助的博士后可申请师资博士后,按《三峡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执行。 6.获批自科基金面上项目、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及以上项目1项或发表自科外文类T级期刊子刊及以上、社科T级论文1篇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排名第1及以上1项认定为标志性成果,出站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合格。 7.本办法所列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和科技奖励的分类和级别等均按照《三峡大学自然科学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三峡大科〔2016〕55号)、《三峡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三峡大科〔2016〕54号)执行,由科技处和社会科学处认定。 本办法所资助的博士后获批主持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重点资助项目认定为A级科研项目,面上资助项目认定为B级项目。获批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或学术交流计划项目、 “香江学者”计划人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可视同外文类SCI收录论文Ⅱ区1篇或中文类A级论文1篇或ESI高被引B级论文1篇。 获得国家博士后研究人员优秀学术专著支助,出版学术专著或出版A级学术专著的,可视同为发表中文类B级论文1篇。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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