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三峡大学实验技术岗位职责及其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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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5 作者:<td style="font-size: 12px;color: #5b554e;text-align:left;" >zaf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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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三峡大学实验技术岗位职责 及其考核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三峡大学实验技术岗位职责及其考核办法》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三峡大学实验技术岗位职责及其考核办法
三峡大学 2017年11月14日
附件: 三峡大学实验技术岗位职责及其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技术岗位的聘用与管理工作,强化岗位意识,建立和完善实验技术人员考核标准和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实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实验技术岗位职责的制定及考核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规律,体现导向; 2.坚持标准、客观公正; 3.分类管理、分级考核; 4.全面考核,突出绩效。 二、人员范围 所有受聘实验技术岗位的实验技术人员(含承担一定教学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 三、岗位设置 根据《三峡大学岗位设置与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对实验技术岗位进行分类、分级设置。设置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员级五类岗位,对应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十三级岗位。其中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五、六、七级岗位;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八、九、十级岗位;初级对应专业技术十一、十二级岗位;员级对应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 四、岗位基本职责 (一)正高级实验师(含相当职务) 1.主持或参与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的申报、管理和建设;掌握本学科教学、科研实验(试验)的发展动态,提出实验中心建设规划,并负责规划的有序实施与修正;确保国家级实验教学平台的先进性、示范性,突出当代信息技术与先进的实验教学理念深度融合。 2.根据学科发展的要求,主持或组织实验课题的研究,及时开发实验项目、更新实验内容,创新实验流程、组织形式;编写高质量的实验课教材、实验指导书等。 3.承担讲授实验课或指导学生实验等工作;积极参加教研、科研等工作。 4.承担对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技术工人的培养提高工作,根据需要协助研究生的指导工作。 5.掌握先进的实验技术手段,承担或参与指导新实验设备的研制及有关设备的改造工作,解决本学科实验技术中的疑难问题;负责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论证、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6.做好实验室档案管理、安全卫生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指导实验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实验中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研究制定与实施工作;要求每月都有实验室安全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有整改方案,且督促整改到位。 7.协助实验中心主任做好实验室各项工作和完成单位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高级实验师(含相当职务) 1.掌握本学科教学、科研实验(试验)的发展动态,提出实验室建设规划,拟订高水平的实验教学和科研方案,并负责新开实验方案的实施。 2.根据学科发展的要求,主持或组织实验课题的研究,及时开发实验项目、更新实验内容,创新实验流程、组织形式;编写高质量的实验课教材、实验指导书等。 3.承担讲授实验课或指导学生实验等工作;积极参加教研、科研等工作。 4.承担对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技术工人的培养提高工作,根据需要协助研究生的指导工作。 5.掌握先进的实验技术手段,承担或参与指导新实验设备的研制及有关设备的改造工作,解决本学科实验技术中的疑难问题;负责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论证、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6.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安全卫生及实验室安全巡查等工作;指导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实验室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研究制定与实施工作。 7.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实验室各项工作和完成单位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实验师(含相当职务) 1.根据实验室的教学和科研实验任务,安排计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2.积极参加教研、科研等工作。参与编写实验课教材或讲义,根据情况讲授实验课;参加新开实验方案的制定和设计,编写实验指导书,预做教学实验。不断更新实验内容,引进新技术,改革实验方法,提高实验课质量。 3.指导学生实验,包括辅导答疑,批改实验报告及评定学生实验成绩,记录实验教学情况,做好实验总结,提出改进实验的建议、意见。 4.掌握学科相关的国内外先进实验仪器设备情况,学习先进的实验方案及实验技术,积极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改造,更新工作,做好实验室的现代化建设等工作。 5.负责实验室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实验室建设工作,认真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选购,验收,安装,调试和数据测定等工作。 6.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实验室的管理规章制度,完成实验室主任或单位交办的各项任务,做好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 7.指导助理实验师和实验技术工人的工作和学习。 (四)助理实验师(含相当职务)及实验员 1.做好教学实验的准备工作,掌握有关实验的基本原理,参加预做实验并写出实验报告;参与指导教学实验,参与实验方法的改进和质量的提高;批改实验报告。 2.承担有关教学、科研需要的备料、加工、仪器设备制作、绘图设计、计算及数据处理等工作;制作教学模具和编写报告等工作。 3.做好仪器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参与并学习仪器设备的检修和技术改造,更新工作,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工作能力。 4.严格执行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做好仪器设备、工具材料等的技术管理工作和各种报表的统计工作。 5.认真做好实验室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安全卫生工作。 6.完成实验室主任或单位交办的其它任务。 五、考核内容及办法 1.考核内容:实验技术人员的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其中德、能、勤、廉具体标准按照《三峡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有关规定执行;业绩考核根据实验教辅、实验室管理、教学、科研(教研)、及社会工作完成情况,核算成相应的积分,以定量方式进行考核。 2.考核办法:实验技术人员的考核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其中德、能、勤、廉采取定性考核,采取单位、群众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业绩考核按照量化计分的方式进行考核。 3.业绩考核年度合格最低积分和优秀最低分要求(见下表)。
4.业绩量化积分计算标准:年度业绩积分由实验教辅、实验室管理、教学、科研(教研)及社会工作积分组成。上表中所列的各级岗位业绩积分是最低要求,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量化积分要求。 (1)实验室管理、实验教辅工作量化标准: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量化评分细则报学校备案后执行。其中必须涉及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的量化考核计分,且个人年度业绩积分中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的积分不得少于20分、实验室日常管理不得少于20分。 (2)教学、科研(教研)、社会工作量化标准:可以参照《三峡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职责及其考核暂行办法(修订)》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也可以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制定量化评分细则报学校备案后执行。 六、考核等次、标准及有关规定 (一)考核等次及标准 实验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德、能、勤、廉考核优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质量高,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成效显著,在单位优秀指标控制范围内予以推荐,其中业绩积分未达到优秀标准的不得推荐为优秀。 2.合格:德、能、勤、廉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业绩积分达到合格标准且没有出现其他不得定为合格等次的情况。 3.基本合格:德、能、勤、廉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岗位工作任务,业绩积分达到合格标准的60%及以上且没有出现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情况。 4.不合格:德、能、勤、廉考核不合格;或岗位职责履行较差;或年度工作任务完成率未达60%及以上;或业绩积分未达到合格标准的60%。 (二)考核等次确定的有关规定 1.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中的特殊情况按照《三峡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第六条规定执行。 2.实验室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上报、整改的,相关人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考核结果视责任大小可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七、考核组织及程序 (一)考核组织 实验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采取学校和基层单位相结合、以基层单位为主的方式,学校教职工考核工作委员会总体负责实验技术人员的考核,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考核程序 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一般在每年年底进行。具体按如下程序进行: 1.个人总结,群众评议,核算业绩积分,申报考核等次,并按规定填报相关表格; 2.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小组,按照考核办法对其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议鉴定,形成考核结论; 3.单位将考核结论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 4.人事处汇总考核结果,并进行相关情况审查; 5.学校教职工考核工作委员会审定考核等次; 6.经审定的考核结果反馈到各单位,由单位反馈到个人,考核材料归入个人档案。 八、考核结果的应用 考核结果是实验技术人员奖惩、岗位聘用和收入分配等的主要依据。具体考核结果应用按照《三峡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第八条规定执行。 九、附则 1.实验技术人员原则上要求坐班;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适合单位实际情况的具体实施细则及详细岗位职责。 2.受聘实验技术岗位的合同工可参照本办法进行考核,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 3.受聘实验技术岗位的劳务派遣人员其年度考核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各单位共同制定细则进行考核。 4.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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