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三峡大学校级文明单位申报(复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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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6 作者:<td style="font-size: 12px;color: #5b554e;text-align:left;" >wmm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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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文明单位申报(复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三峡大学文明单位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现就我校2019-2020年度校级文明单位申报(复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复查)标准: 对照思想道德建设好、领导班子建设好、教师队伍建设好、校园文化建设好、优美环境建设好、活动阵地建设好的标准,结合《三峡大学文明单位测评细则》(2020年10月版)自评合格(75分以上),且满足以下条件: 1.开展“七五”普法学习教育:2019-2020年内应组织本单位教职工或大学生开展“七五”普法知识学习活动1-2次(提供学习活动记录或新闻报道pdf扫描件); 2.开展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活动。2019-2020年每季度内应组织本单位教职工或大学生开展志愿者活动1次以上(提供活动记录或新闻报道pdf扫描件)。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复查): 1.主要领导在任职期间有严重违纪、违法事件; 2.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 3.有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重大不诚信事件、重大群体性责任事件; 4.有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包括实验室危险品管理不当造成的重大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5.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师生员工违法犯罪案件; 6.有严重违规办学(办班)、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问题; 7.教师中有严重违反师德的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8.就业工作中有就业率作假等违规行为,侵犯学生权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二、申报(复查)程序: (一)初次申报文明单位或最佳文明单位 1.对照《三峡大学文明单位测评细则》(2020年10月版)自评; 2.此前未获文明单位的可填报《三峡大学文明单位申报表》,已连续两届被评为文明单位,可申报最佳文明单位,填报《三峡大学最佳文明单位申报表》(表格见附件),并准备相应纸质支撑材料1份,pdf电子扫描件(活动照片另打包jpg原图)1份。 3.将填好盖章后的《三峡大学文明单位申报表》或《三峡大学最佳文明单位申报表》纸质文档及支撑材料,报党委宣传部办公室。(电子档发xcb@ctgu.edu.cn邮箱) 4.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专班对申报文明单位的材料进行抽测、审查,对申报最佳文明单位的进行答辩评审(答辩时间另行通知),抽测、审查合格或通过答辩评审的单位上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党委和行政批准、命名。 (二)往届文明单位和最佳文明单位复查 1.对照《三峡大学文明单位测评细则》(2020年10月版)自评; 2.已获文明单位但不申报最佳文明单位的可填报《三峡大学文明单位复查表》,已获最佳文明单位的填报《三峡大学最佳文明单位复查表》(表格见附件),并准备相应纸质支撑材料1份,pdf电子扫描件(活动照片另打包jpg原图)1份。 3.将填好盖章后的《三峡大学文明单位复查表》或《三峡大学最佳文明单位复查表》纸质文档及支撑材料,报党委宣传部办公室。(电子档发xcb@ctgu.edu.cn邮箱) 4.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专班对接受文明单位和最佳文明单位的材料进行抽测、审查,抽测、审查合格的单位上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党委和行政批准、命名。 三、申报(复查)材料报送时间及联系电话: 2020年11月6日前,联系电话:6392416 王老师
党委宣传部 2020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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