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三峡大学校级文明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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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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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三峡大学 校级文明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校园精神文明创建,喜迎三峡大学办学100年暨本科教育45周年,根据《三峡大学文明单位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21-2022年度校级文明单位评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思想道德建设好。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道德与法治课教学,组织多种形式的教育实践。认真开展文明院系、文明处(科)室、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食堂等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力,道德建设广泛有效。 (二)领导班子建设好。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把握正确办学方向,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和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领导班子勤政廉洁。 (三)教师队伍建设好。坚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查处警示并举,建立或认真落实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用“四有好老师”标准、“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和“四个服务”等要求引领教师成长发展,加强师德养成。将师德考核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强化师德监督。教师队伍师德师风良好,师生关系和谐融洽。 (四)校园文化建设好。加强对教育思想、办学理念等精神内涵的凝练和归纳,开展各种形式的文明创建宣传引导, 建设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完善文体、科学教育设施和场馆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和体育竞赛、体育健身活动,打造一批活动品牌,校园文化生活健康丰富。 (五)优美环境建设好。加强规划、建设和管理,推动实现本单位范围内建筑、道路、景观等达到使用、审美、教育功能的和谐统一。加强安全教育和综合治理工作,完善平安校园创建机制。助力绿色环保校园建设,做好卫生、后勤服务和绿化、美化工作,单位环境整洁优美、和谐有序。 (六)活动阵地建设好。巩固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阵地,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充分发挥育人功能。建好报刊、宣传栏、展板和“三微一端”新媒体等线上线下宣传阵地,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的日常管理。深化网络文化建设和网络素养教育,建好管好用好网络平台,引导师生形成科学、文明、健康、守法的上网意识和习惯。 (七)文明创建工作落实好。服从学校统一指挥,积极组织开展本单位教工或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大力支持宜昌市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对学校文明创建贡献度大(提供活动记录或新闻报道pdf扫描件)。 (八)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主要领导在任职期间有严重违纪、违法事件; 2.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 3.有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重大不诚信事件、重大群体性责任事件; 4.有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包括实验室危险品管理不当造成的重大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5.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师生员工违法犯罪案件; 6.有严重违规办学(办班)、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问题; 7.教师中有严重违反师德的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8.学生就业工作中有就业率作假等违规行为,侵犯学生权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二、申报程序 (一)初次申报文明单位或最佳文明单位 1.对照《三峡大学文明单位测评细则》(2020年10月版)自评合格(75分以上); 2.此前未获文明单位的可填报《三峡大学文明单位申报表》(表格见附件),已连续两次被评为文明单位,可申报最佳文明单位,填报《三峡大学最佳文明单位申报表》(表格见附件),并准备相应纸质支撑材料1份,pdf电子扫描件(活动照片另打包jpg原图)1份。 (二)文明单位和最佳文明单位复查 1.对照《三峡大学文明单位测评细则》(2020年10月版)自评合格(75分以上); 2.已获文明单位但不申报最佳文明单位的可填报《三峡大学文明单位复查表》(表格见附件),已获最佳文明单位的填报《三峡大学最佳文明单位复查表》(表格见附件),并准备相应纸质支撑材料1份,pdf电子扫描件(活动照片另打包jpg原图)1份。 三、评选流程 (一)自评申报。请申报单位于2023年4月30日前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到党委宣传部办公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1121825289@qq.com。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6392416。 (二)组织评审。结合各单位参与创建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情况,根据对学校文明创建工作的参与度、贡献度,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结果公布。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结束后发文表彰。 附件:申报校级文明单位相关材料汇编 中共三峡大学委员会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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