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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三峡大学自然科学科技事业费预算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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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2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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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三峡大学自然科学科技事业费预算 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三峡大学自然科学科技事业费预算管理办法(修订)》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三峡大学自然科学科技事业费预算管理办法(修订)
三峡大学 2022年4月1日
附件: 三峡大学自然科学科技事业费预算 管理办法(修订)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50号)《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国科发监〔2020〕37号)《教育部、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科技〔2020〕1号)《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7〕50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属高校院所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教规〔2018〕9号)等文件精神,促进学校科技事业发展,提升科技创新及科技服务能力,支撑双一流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科技预算总概 科技事业费预算由“科技发展预算”和“科技业绩预算”构成。其中,科技发展预算包括:学校科技工作、学院科技工作、平台运行和团队建设预算;科技业绩预算包括:团队科技业绩和非团队科技业绩预算。 第二条 科技预算内容
第三条 科技预算标准
第四条 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科研成果,由第一完成人(负责人)提出划分方案,经所有单位负责人签署认同意见后,报科学技术处备案,科学技术处据此确定各单位的预算额度。否则,全部预算到第一完成人(负责人)所在单位。 第五条 本办法由科学技术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三峡大学自然科学类高层次科研工作奖励办法(试行)》(三峡大校〔2020〕39号)《三峡大学自然科学科技事业费预算管理办法(修订)》(三峡大校〔2020〕31号)同时废止。
附件1 学院科技管理经费计分标准
一、新增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 1. 三峡大学为第一申报单位获批的国家实验室、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技术)中心等平台按50000分/个预算;国家野外观测站、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国家医学临床研究中心等平台按30000分/个预算。 2. 三峡大学为参与单位申报获批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医学临床研究中心等平台按5000分/个预算。 3. 三峡大学为第一申报单位获批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平台按10000分/个预算;其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按8000分/个预算;其它省部级平台按5000分/个预算。 4. 三峡大学为第一申报单位申报国家级和教育部的科研平台,但未获批的,按上述获批平台预算标准的1/10执行。 二、考核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 5. 上级主管部门验收或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平台:国家级平台按4000分/个预算;教育部平台按2000分/个预算;其它平台按1000分/个预算。 6. 上级主管部门验收或评估结果为良好(合格)的平台:国家级平台按1500分/个预算;教育部科研平台、其它省部级科研平台按1000分/个预算。 7. 上级主管部门验收或评估结果为不合格(不通过)的平台,按1000分/个核减责任学院科技事业经费预算。 8. 科学技术处组织的大型考核活动,依据考核结果,按500分/个预算。 三、学术交流 9. 承办国际性学术会议,校外参加人数100人(须提交签到表或秩序册)及以上的按1000分/次预算,校外参加人数100人以下的按500分/次预算。 10. 承办全国一级学术会议,校外参加人数50人(须提交签到表或秩序册)及以上的按800分/次预算,校外参加人数50人以下的按500分/次预算;承办全国二级学术会议,校外参加人数50人(须提交签到表或秩序册)及以上的按500分/次预算,校外参加人数50人以下的按300分/次预算。 11. 承办省级学术会议,按300分/次预算;承办其它学术会议,按200分/次预算。 12. 第9、10、11条中所指的会议举办地点须为宜昌市,举办地在宜昌市外的会议,按相应预算标准的1/2执行。 四、日常管理 13. 组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通过学校初审的按10分/项预算,最高累计不超过1000分。 14. 组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1对1”交流活动,且向科学技术处报备的按50分/次预算,最高累计不超过2000分。 15. 组织参加校级以上科普活动或成果拍卖会,按100分/次预算。 16. 派出教师到企业或政府部门挂职锻炼,按100分/人预算。 17. 无故不参加科学技术处组织的活动,扣减100分/人(次),从学院总预算中核减。
附件2 科研人员科技业绩预算计分标准
一、学术著作 学术专著按200分/部预算;学术编著按100分/部预算;学术译著按50分/部预算。学术著作必须明确标注作者单位为三峡大学。每年最高累计不超过1000分。 二、科技奖励 1. T级科技奖,指党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奖项或荣誉称号。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T级科技奖,预算标准,如表1。 表1 T级科技奖的预算标准 单位:分
2. A级科技奖,指教育部授予的科学技术奖。获得A级科技奖,预算标准,如表2。 表2 A级科技奖的预算标准 单位:分
3. B级第一层次科技奖,指国家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授予的奖项。获得B级第一层次科技奖的预算标准,如表3。 表3 B级第一层次科技奖的预算标准 单位:分
4. B级第二层次科技奖,指授奖年度具有直接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资格的单位设立的科技奖;或经三峡大学学术委员会认定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获得B级第二层次科技奖的预算标准,如表4。 表4 B级第二层次科技奖的预算标准 单位:分
5. C级科技奖,是指未列入B级奖,但由科学技术部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三峡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特等奖、一等奖,分别预算4000分/项、2000分/项。 6. 三峡大学科技奖,指为培育申报B级科技奖设立的科学技术奖。获得三峡大学科技奖一、二、三等奖,并继续申报B级科技奖分别预算200分/项、150分/项、100分/项;通过B级奖励初审后发放50%;通过函评后发放剩余的50%。 7. 湖北省专利奖金奖参照B级第一层次科技奖一等奖预算,湖北省专利奖银奖参照B级第一层次科技奖二等奖预算。 8. 三峡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的T级科技奖,进入函评阶段,预算10万元/项,进入会评阶段,预算50万元/项。 9. 三峡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的A级、B级(第一层次)科技奖,函评为二等奖及以上且进入会评答辩的,预算10万元/项。预算执行时间与申报进程同步;会评后获奖,按获奖等级对应预算额度补齐差额。同一项目获批同级奖励,按就高原则预算。 三、发明专利授权和转化 1. 职务发明专利授权。美、日、欧盟国际发明专利按1500分/项预算;其它国家(地区)国际、国内发明专利按200分/项预算。 2. 职务发明专利转化。转化金额单项小于等于5万元,按200分/项预算;转化金额超过5万元但不超过500万元,按40分×转让额(万元)/项预算;单项超过500万元,由校长办公会确定预算额度。 3. 专利转化经费与横向到账经费不重复预算。打包转化或许可的专利,单项经费为转化或许可总额除以总项数。 四、社会服务类成果 社会服务类成果奖,旨在鼓励科研工作者提升服务社会的水平和能力。其中,市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累计不超过1000分。社会服务类成果预算标准,如表5。 表5 社会服务类成果预算标准
三峡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成果,按预算标准执行;三峡大学为第二、第三、有效排名的成果,分别按第一完成单位预算标准的1/2、1/4、1/5执行。 五、科研项目 1. 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 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预算标准,见表6。 表6 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预算标准
表6中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一般类项目与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按照立项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预算。具体为: (1)项目立项按表6的标准预算。 (2)年度进展报告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认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预算400分/次。 (3)项目结题报告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认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预算800分/项。 (4)上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等重点项目,同一个项目不同层级的子题,按就高原则预算。 2. 表6未列入的其它国家级项目 由项目负责人向科学技术处提出项目级别认定申请,科学技术处联合学术委员会成立专家组评定,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给予预算。 3. 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 湖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湖北省创新群体、重大项目、湖北省杰出青年基金按2000分/项预算,其它重点项目按1000分/项预算,经过科学技术处认定的其它省部级项目按100分/项预算。 4. 横向科研项目 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按10分/万元预算;到账经费大于100万的单个项目另外增加预算500分。 六、学术论文 鼓励发表高质量论文,包括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论文,以及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报告的论文(以下简称“三类高质量论文”)。 1. 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 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依据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确定。具体预算标准,见表7。 表7 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论文预算标准
2. 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论文 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由科学技术处委托学术委员会结合学科(技术)领域选定,分为T、A、B、C四级。具体预算标准,见表8。 表8 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论文预算标准
3. 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报告的论文 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报告的论文,由科学技术处委托学术委员会结合学科(技术)领域选定,分为T、A、B、C四级。具体预算标准,见表9。 表9 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报告的论文预算标准
4. 作者类别 学术论文归属及作者署名规定,遵照《三峡大学规范科研成果单位署名的规定(修订)》(三峡大科〔2021〕31号)执行。作者署名类型划分为三类: 第一类作者 三峡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通讯作者署名第一单位; 第二类作者 三峡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或三峡大学为论文唯一通讯作者署名第一单位; 其他类作者 学校其他参与作者(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均为外单位)。 其他类别中,三峡大学为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的署名单位,按第二类作者预算标准的1/2执行。 七、学术交流 1. 参加国际和全国性学术会议并作学术报告,分别预算25分/人次和10分/人次,须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录入,附件提交会议通知或邀请函、会场报告照片等佐证材料。 2. 科研团队承办科学技术处委托的学术沙龙、学术研讨会,按100分-1000分/场预算,具体标准由承办团队和科学技术处“一事一议”协商确定。 八、其它 以上未涵盖的情况,经科学技术处集体审议,提请分管校领导或校长办公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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