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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三峡大学关于选拔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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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0-29 作者:<td style="font-size: 12px;color: #5b554e;text-align:left;" >fl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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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三峡大学关于选拔推荐 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三峡大学关于选拔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三峡大学 2013年4月7日
三峡大学关于选拔推荐 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选拔部分优秀本科生以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方式专职从事二年辅导员工作。为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此项工作,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对象 有意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我校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二、选拔条件与名额 参照《三峡大学关于推荐选拔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修订稿)》(三峡大教【2012】18号)文件要求,对相关条件补充如下: (一)条件 1.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一定的奉献和创新精神; 3.必须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并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CET-4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5.专业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50%(含)以内; 6.身心健康,人格健全,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7.此项申报不得与我校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同时兼报。 (二)名额 按学校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总数的2%—3%控制推荐申报总数,各学院推荐申报名额按各辅导员缺岗学院实际需求,由学校统筹分配给各学院。 (三)选拔时间:与学校推荐选拔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时间同步。 三、选拔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三峡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2.个人书面申请; 3.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印章); 4.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原件。 (二)选拔工作程序: 推荐免试研究生担任辅导员的选拔工作由学生处牵头组织,其专业能力测试及复试工作仍按照三峡大教【2012】18号文件精神执行,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处、人事处、组织部及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选拔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选拔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各学院将初选的学生名单报学生处。 2.学生处组织相关部门对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者进行笔试及心理测试,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学生名单。 3.依据申请者的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心理测试结果及面试成绩,拟定录用名单,经学校推荐选拔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校内公示。 4.对拟录用者进行体检。 5.将录用名单报教务处、研究生处、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四、工作安排与待遇 (一)具体工作岗位由学生处根据各学院辅导员缺岗情况和本人志愿统筹安排。 (二)推荐人选本科毕业后保留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专职从事辅导员工作满两年且经考核合格者,方能转入脱产研究生学习,免除研究生学习期间学费,但在校最长修业年限不得超过六年。工作满两年且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三)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推免学生纳入专职辅导员管理,其待遇参照学校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由人事处制定实施细则。 (四)按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社区、进网络、进课堂的相关要求,其住所由后勤集团在学生宿舍区安排,标准为两人一间或一人一间。 (五)研究生毕业当年,如果学校有辅导员用人计划,根据本人自愿,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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